11月12日,濉溪县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处置被执行人手机靓号158XXX88888,经过300余次的激烈竞价,最终以400534元成交,成交价溢价率近1200%,拍出如此高价在全市法院尚属首次。
2015年至2016年,徐某和某置业公司分三次向李某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未偿还。李某于2021年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某置业公司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徐某与某置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徐某、某置业公司名下财产,未能发现房产、车辆、存款等实际财产,且被执行人徐某因职务侵占罪处于服刑阶段,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此后,执行法官又进行多次调查,发现徐某使用的手机号为158XXX88888,具有一定财产价值。该案经过合议庭会议探讨后,借鉴此前县法院处置手机靓号的经验,裁定对该手机号进行评估拍卖,最终于“双十一”司法拍卖节期间拍卖成交。
手机号码作为虚拟财产拍卖成功,打破了常规有形资产处置的思维定式,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和途径。“手机靓号”作为一种虚拟资产,因其稀缺性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该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突破传统办案模式,以新的执行思维、多元化的执行手段,穷尽财产调查与控制措施,查封并最终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手机靓号,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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