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福建省医保局和福州晚报共同开设“福建医保 守护健康”栏目,力求通过文字和镜头,为广大群众详解医保政策的点点滴滴,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天,我们推出系列文章之《居家治疗享受住院同等医保待遇——家庭病床:让患者在家有“医”靠》。

家庭病床联合病房(家庭病床让患者在家有)(1)

居家治疗享受住院同等医保待遇

家庭病床:让患者在家有“医”靠

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是居家康复还是在医院治疗?省医保局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群众的呼声,出台了家庭病床政策。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我省已有100多家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进一步扩大家庭病床服务范围创造了条件。

★ 出台政策:★

明确家庭病床服务内容

家庭病床联合病房(家庭病床让患者在家有)(2)

省级机关医院针对家庭病床研发的“健康小管家”。

“医生,你能来一下吗?我感觉很不舒服!”8日下午,省级机关医院家庭病区主治医师曹熹办公室的“健康小管家”响起,他通过视频连线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后,迅速带上医疗器具,和护士一起赶赴患者家中……

2021年2月1日,福州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普遍赞誉。

紧接着,2021年4月底,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明确了家庭病床服务的内涵及主体: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以及康复,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

《通知》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细化服务内容:

定期上门查体、观察病情和进行符合规定的诊疗,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需开具处方、开展检查化验项目;

治疗项目包括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项目,外科换药、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化疗、导尿、物理理疗、导管护理、造口护理、治疗性灌肠、雾化吸入治疗、压疮的预防及护理、与收治疾病相关的医疗康复项目等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及隐血、心电图、血糖、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生化、电解质、床旁超声等。

★ 实施成效:★

解决医疗全流程服务痛点

家庭病床联合病房(家庭病床让患者在家有)(3)

省级机关医院医护人员上门为患者做检查。

2021年5月1日起,省级机关医院专门组建家庭病区,正式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家住鼓楼区鼓屏路附近的黄先生成为病区的第一位患者。

黄先生年过九旬,老年病缠身,由子女帮他在省级机关医院办理了家庭病床建床。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医护人员采用上门巡诊和远程巡诊相结合的方式,为黄先生提供了各种医疗服务。黄先生一家人在感到便捷的同时也十分感动,于当年6月11日为黄先生的老伴也申请建立了家庭病床。

“我和老伴腿脚不便好多年了。医院离家再近,去一趟也非常折腾,尤其是高温天和下大雨的时候。有了家庭病床服务,就没有这些烦心事了。”黄先生说。

据悉,《通知》实施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省级机关医院建床130人次,目前家庭病床建床患者45人,平均年龄86岁,收治患者的病种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且有多种并发症为主。

“总的来看,家庭病床将优质的医疗服务送到失能、半失能患者身边,减少了患者往来医院的不便,让患者在家享受住院服务,解决了我省医疗全流程服务的一个痛点。”省级机关医院总会计师陆守坤介绍,一年多来,建床对象和家属对家庭病床政策普遍欢迎,家庭病床服务零投诉,获得一致好评。

★ 减轻负担:★

享受住院同等医保待遇

记者了解到,《通知》未下发之前,不少患者及家属担心家庭病床建立后,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获得医保支付。

对此,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我省对家庭病床实行全省统一的收费政策,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在获得方便的同时,不仅能享受和住院同样的医保报销待遇,还能有效降低交通、床位、陪护等费用,节约医保基金支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假设有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甲、乙两名患者,甲患者选择在省属三甲医院住院,A类病房三人间普通床位费为每天40元;乙患者为家庭病床按项目收费,一个建床周期的建床费为100元。若住院天数和建床天数都按45天计算,则乙患者仅床位费这项支出就可节省1700元。

在医保支持方面,《通知》明确了家庭病床服务收费的适用范围,规范了收费内容,调整了收费价格,并规定了医保支付标准。

其中,家庭病床建床费和巡诊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床费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巡诊费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符合建床条件的参保患者所产生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

★ 家有“医”靠:★

对患者康复起到积极作用

不少受访的患者及家属都表示,家庭病床政策除了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外,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在家有“医”靠。

“父亲年龄大了,患病切开气管后,需要定期到医院更换气管套管。这对我们全家人而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家住洪塘大桥附近的王先生表示,在省级机关医院建立家庭病床后,再也不用家里、医院两头跑了。更重要的是,医生定期上门诊疗,全家人不用时刻担心父亲的健康问题。

省级机关医院家庭病区主治医师曹熹表示,患者在家中接受治疗,家属可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照顾,不受其他病人干扰,消除住院的惧怕心理,以最佳的心理状态接受治疗护理,对身体的康复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省级机关医院考虑到家庭病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率先在全省研发并投入使用居家物联网终端——“健康小管家”。该设备有电子床头卡、远程查房、用药提醒、健康监测及紧急呼叫等功能,进一步为家庭病床患者带来切实的便利。

“我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好,患有脑梗等方面的疾病,情绪极不稳定,我们全家人怎么安慰、疏导都没有用。”患者刘女士的家属介绍,家庭病床建立以后,她经常通过“健康小管家”和医生联络,只要听到医生说没问题,她一整天的心情都很好。

★ 完善政策:★

惠及更多有需要的患者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我省的福州与厦门已经有100多家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进一步扩大家庭病床服务范围创造了条件。

福州市医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医保患者建床周期平均为47.66天,日平均费用约为119.32元,建床周期人均费用约为5686.7元,医保统筹基金人均支付占比76.6%,人均自付比例为23.4%,建床对象满意率在95%以上。

采访中,一些患者及家属表示,慢性疾病的患者需要连续治疗,依托医护人员上门的家庭病床服务是最佳选择,但我省规定“每个建床周期不超过3个月,每个年度只能建床2次以内”,导致他们在建床周期到期后不得不住院治疗,造成诸多不便和费用的增加。他们建议医保部门修改这项规定,对恶性肿瘤晚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中风瘫痪、需定期换管和导管护理等高龄患者适当延长建床周期的时限。

“近段时间,我们正综合各试点医疗机构就家庭病床服务进行摸底调研,围绕服务对象、意愿选择、服务要求、支付方式和意见建议开展问卷调查,通过掌握了解试点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影响因素,为巩固拓展这一服务成效提供依据。”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完善政策,让家庭病床服务更加便捷,惠及更多有需要的患者,切实降低就医负担,让大健康进入小家庭。

相关链接

家庭病床这样申请

符合建床条件的福州市居民可选择就近试点医疗机构,通过“榕医通”手机端线上申请或到试点医疗机构现场申请。建床后,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和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中的适宜项目。

据悉,福州市卫健委近期公布了第二批家庭病床服务医疗机构名单,新增93所医疗机构于7月1日起正式开放建床申请和服务,具体名单可登录“榕医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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