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行业审核(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1)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工作在加强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8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fpr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1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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