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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2022新高考二卷
高中语文文学常识汇总
科举常识
1.概念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2.发展历程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3.古代学校
(1)“序”是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庠”是周代学校的名称。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又嘱学使俾入邑庠。(《促织》)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于国也》)
(2)“太学”是出现于汉代的全国最高学府: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
(3)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5.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 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2)进士及第 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训俭示康》)
(3)连中三元 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4)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5)诸生 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
(6)八股文 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是明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宗法常识1.宗法 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2.嫡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3.宗子 指嫡长子。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4.庶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5.众子 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妾(小妻)所生的庶子。
6.亲戚 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后者如《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7.六亲 泛指亲属。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按《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汉书》说,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8.三党 指父党、母党、妻党,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9.考妣 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如《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项脊轩志》:“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
10.昭穆 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的次序。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照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穆。后由宗庙的次序,又推广到坟地葬位和祭祀时的排列顺序,后又泛指一般宗族的辈分。
11.丧服 旧时居丧时穿戴的服饰。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称作“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制度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也反映了血统亲疏的等级。习惯上以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12.期功 古代丧服的名称。期,服丧一年。功,指大功和小功,分别为九个月和五个月。如:外无期功强近之亲。(《陈情表》)
13.七庙 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三昭,右三穆。后以“七庙”为王朝的代称。如: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过秦论》)
14.太庙 天子的祖庙,如: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伶官传序》)
15.三纲 封建时代的一种道德规范,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合称。意思是臣要绝对服从君,子要绝对服从父,妻要绝对服从夫。最先由汉代董仲舒提出,后经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加以系统化,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一套封建教义。
16.五常(1)即“五伦”,是封建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伦理关系,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这些人伦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五伦中君臣关系居于首位,故又叫“大伦”。如《论语·微子》:“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2)即“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3)指仁、义、礼、智、信。
17.五教 是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封建关系准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
18.七出 封建社会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遗弃。又叫“七去”“七弃”,是为维护夫权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礼教。
19.三从四德 “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是封建伦理道德奴役妇女的精神枷锁。
20.伯仲叔季 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如《左传·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环使用。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伯”,庶出长子称“孟”。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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