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残保金问答知识受到了读者欢迎,感谢大家的关爱。这次第2期的残保金相关财税知识给大家分享5个常见问题。欲知更多财税知识,请查看共享会计师“悬赏提问”栏目和“一对一清单”栏目。
325. 请问下事业单位,员工不足30人,是否也可以免征残保金呢?
中级会计师李坤回答道:
根据政策规定,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事业单位不属于企业范畴,不能享受此优惠,不能免征残保金。
326. 请教一下,我在11月申报残保金时,计算职工工资总额没有把单位发放的年终奖加上去,是否有问题?是否正确?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孔庆露回答道:
有问题。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年终奖,应该加上年终奖的工资进行计算。
327. 请问下实习生、劳务人员是否需要计入残保金的申报范围呢?
中级会计师王业玲回答道:
只有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才属于在编人员,无合同、临时工不用纳入残保金范围。
328.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大神,民间非盈利组织需不需缴纳残保金啊?
中级会计师孔高原回答道:
非常遗憾,目前并没有针对民非的优惠政策,贵单位还是需要缴纳残保金的。当然,由于有针对小微企业的暂免政策,如果和当地征收部门熟悉的话,可以试试。
329. 请问大家申报残障金是按工资申报人数,还是按照参保人数填列的?
助理会计师邢凡回答道:
申报残障金人数要跟你社保和个税数据是一致的。
中级会计师冯文贤回答道:
是汇算清缴里工资表中1至12月份的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孔庆露回答道:
工资总额,包括参保和未参保人员。
小编:一种情形是不少企业对试用期员工不缴纳社保,只是转正后才缴纳社保。另一种情形是企业返聘退休人员不缴纳社保。这两种情形都会导致应缴残保金所需计算的工资总额与缴纳社保的工资总额不符。那么问题来了,第一种情形就暴露出少缴纳社保的违规行为。实际执行中,这种违规行为很少被追查,原因一是金额较小,二是缺少举报或投诉人,但是一旦被追查肯定百分百中招。
上述各位平台专家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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