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宣布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预期,CDR 下半年落地概率较大。
目前,涉及 CDR 发行定价与申购细则、是否能与基础证券自由兑换、企业筛选机制、投资者保护等诸多问题的配套细则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有望在未来两三个月出台。
■ CDR是什么?
在了解 CDR 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 DR 这个概念。
DR,即存托凭证,英文全称是Depository Receipts,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1927年,J.P.摩根公司(J.P. Morgan & Company)为了方便美国人投资英国的股票发明了存托凭证。
具体而言,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 那么,我国发行CDR的意义是什么呢?
首先,发行CDR可以推进股票市场的发展,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
其次,发行CDR可以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组合;
再次,发行CDR为我国境外上市公司内地融资提供方便;
最后,CDR的发行有利于增强我国银行的业务及盈利能力。
■ 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发行CDR,目前实行试点制
我国自古就有先试点、再全面普及的惯例,此次 CDR 发行也是实行试点制,对行业有要求,强调优选企业,稳中求进,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
近期,首批 8家 回归 A 股的 CDR 企业名单已确定,其中包括腾讯、阿里、百度、京东,还有携程、微博、网易和舜宇光学。
■ CDR配套细则有待出台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3 日,随着一些细节问题进一步明确,最快今年下半年 CDR 将会试点发行,正式落地实施。
虽然《办法》已明确 CDR 发行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原则,但在许多细节方面尚未做出明确规定,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出台。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转换的问题,《办法》并未作出明确安排,仅表述为“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转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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