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是绛珠仙草化身,为“还泪”而来,这就注定她一定是为情而死。有些读者臆测的“被毒药毒死”“沉湖而死”“被北静王娶为妾室,不从自尽”,恐怕是看多了宫斗剧,而产生的狗血思路。
毒死就不用说了。为情而死,不会是自尽,这样刻意而牵强的死法,不会被曹公所采用。并且八十回中多少次写过黛玉身体孱弱、病势越来越重?如果自尽,要写那么多病状干什么?
唯一合理的结局,就是心理受到巨大刺激,病情加重而死。而给她巨大刺激的,当然只能是爱情。
问题是宝黛早在第三十三回已经达成默契、心心相映了,除了高鹗的拙劣续书,大概谁也不会让宝黛突然性格大变、互不信任、一个利欲熏心、一个故弄玄虚起来。宝玉也不会得了失魂症,弱智得令人发指,而且好长时间不死不活不恶化也不好转。宝钗也不会甘心顶着别人的名字出嫁,斯文扫地。那么,宝黛的爱情发生了什么变故,以至黛玉受刺激而死?
爱情的变故不会出于宝黛自身,只会来源于外部。也就是说,一定是某个实权人物,决定让宝玉娶宝钗,而宝玉又不能反抗,才深深地刺激了黛玉,送掉了她的性命的。那么,这个支持“金玉姻缘”的实权人物,会是谁?
从“慧紫鹃情辞试莽玉”起,宝黛爱情基本就是公开了,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就是刚愎如王夫人,“因晴雯过于逼责”了宝玉、导致宝玉卧病,她也会深感后悔。那么,让宝玉放弃黛玉、另娶别人,给宝玉带来的伤害一定比晴雯更大,说不定会引出人命!不管是王夫人,还是别人,谁会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谁会真的宁要一个“死宝玉”,也不要“不听话的宝玉”?
说到这里,结论就很明显了。只要是经历了“情辞试莽玉”,知道宝黛深情的,就不会(主要是不敢)让宝玉另娶她人。贾母也好,王夫人也好,贾政也好,薛姨妈也好,莫不如此。
但是,是不是所有实权人物,都知道了宝黛的深情?
当然不是。身处皇宫大内的元春,就可能不知道这段心照不宣的爱情。就算听到一言半语、只鳞片爪,只要不知道细节,她就不会往心里去:当初她也是为了家族做出牺牲,进入了“不得见人的去处”,苦熬着前途未卜的漫漫岁月。一个女子,可以牺牲至此,宝玉身为男儿,不应该更勇于担负责任吗?和家族前途比起来,个人的情爱算得了什么!
选择宝钗,既是替王熙凤管理家务,也要劝谏宝玉、督促他向上。而这两方面的
责任,黛玉都力有不逮。于是元春,只有元春,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出于爱护幼弟、保护家族的双重目的。
这次不同于端午节赐礼,不是暗示,更不是商量,而是带有皇权色彩的“赐婚”。本来也不急,但是元春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她必须利用最后的时间做出安排。也就是说,赐婚是元春的临终遗命。
如果是贾母、王夫人甚至贾政做主,宝玉还可以反抗。但是“情若母子”的长姐的临终遗命,宝玉再不满意也无可奈何了。
是这个决定,直接刺激了黛玉,让她病情加剧,以至不治而死的。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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