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置番禺县,龙门属番禺县地。东汉建安六年(201年)由番禺县析置增城县,龙门属增城县。明弘治九年(1496年)割增城县东北部的西林、平康、金牛三都及博罗县西北部的一小部分地方,设龙门县,县治置西林都七星岗。县境原是增城县的上龙门地区,故以龙门命县名。自建县至清末,龙门县均属广州府。民国元年(1912年),隶属广东都督府;民国3年(1914年),隶属粤海道;民国10年(1921年)后隶广东省;民国25年(1936年)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1947年)隶属第五(专署)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27日,龙门县解放,属东江专区;1952年11月隶属粤中行署;1956年12月后属惠阳专区;1958年11月,龙门县与增城县合并,称增城县,隶属广州地区;1959年3月归属佛山地区;1961年10月25日,恢复龙门县建置,仍隶属佛山地区;1963年6月,龙门县又属惠阳地区管辖;1975年1月始龙门县隶属广州市;1988年4月,划入惠州市管辖。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历史(广东惠州龙门县历史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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