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24日,赵某(另案处理)酒后(经法医鉴定,其血中乙醇含量为148.43mg/100ml)驾驶一辆小轿车,与王某驾驶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赵某、王某协商未果后,王某报警。
交警部门接警后到现场处理,在现场的张三冒名顶替赵某,自称是肇事司机。后张三在交警部门接受调查时仍声称自己是肇事司机。
直至2018年9月28日,张三向交警部门坦白事实。
【法院观点】
张三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张三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什么是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三、窝藏、包庇罪怎么判刑?
1、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粤1972刑初3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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