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

从即日起,开封市纪委监委

全面受理十八大以来

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

作风问题线索举报。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内容

(一)贪污侵占,以权谋私等问题。包括贪污、侵占、挪用、套取社保基金,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或社保基金流失等问题;伪造篡改资料、信息、数据,违规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设账户存储,将代发项目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混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范围,虚报冒领社保待遇等问题;在经办过程中索贿受贿等问题。

(二)内外勾结,骗取待遇等问题。包括伪造篡改资料、信息、数据,协同他人或为亲友等特定关系人违规办理社保手续,骗取社保待遇等问题;协同他人在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困难企业认定等方面违规操作;社保基金账户对私转账,工作人员个人银行代发待遇,骗取社保待遇等问题。

(三)失职失责,玩忽职守等问题。包括因失职失责,导致企业或个人利用虚假的档案、法律文书骗取社保基金,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待遇或重复享受待遇未及时追回等问题;在基金财务管理中未执行优惠利率,造成社保基金流失等问题;未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问题,非工作时间段操作高风险业务问题。

(四)能力作风方面的问题。包括政策落实打折扣、搞变通,随意性、选择性执行政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收受礼品礼金、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办理社保过程中故意刁难、推诿拖延、效率低下等问题;其他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

(五)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信访举报方式

网络举报:

(henan.12388.gov.vn/kaifeng)举报专区反映

来信请寄:

开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75000)

来访请到:

开封市金明东街与晋安路交叉口东北角(信访大厅市纪委监委信访窗口)

举报电话:0371-12388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

据实监督举报。

来源: 清风开封

受理须知(即日起全面受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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