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陈先生、杨先生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被南宁的法院判决连带清偿金额368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长达几年里无法坐高铁、飞机。之后,陈先生两人向南宁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检方抗诉,最终法院撤销陈先生两人连带清偿责任及限制高消费令。3月9日,陈先生专程从浙江乘坐高铁到南宁,向检察官赠送锦旗。

被执行限高可以坐高铁吗(两男子因限高令)(1)

陈先生专程坐高铁到南宁送锦旗。

2014年,浙江人陈先生、杨先生跟南宁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及李某某等五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判决,陈先生和杨先生连带清偿责任,涉及连带清偿金额368万元。此后,陈先生、杨先生被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无法坐高铁,也无法搭乘飞机。

2020年9月8日,陈先生、杨先生不服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南宁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向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受理后,检察官得知陈先生、杨先生已60多岁,并且杨先生还身有残疾。考虑到陈先生、杨先生因被限制高消费行动不便,检察官采取电话、信函等方式听取陈先生、杨先生的意见,并分别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经审查后,检方认为法院民事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之后,南宁市检察院向南宁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南宁市中级法院裁定再审。

2023年1月16日,南宁市中级法院经再审后,作出再审判决,撤销陈先生、杨先生连带清偿责任,涉及连带清偿金额368万余元。之后,法院撤销陈先生、杨先生限制高消费令。

“感谢你们,终于可以从浙江坐高铁来南宁了,一路上都很顺利!”3月9日,已几年没能搭乘高铁的陈先生感慨地对检察官说。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