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临时钦差
看看今天的电视剧,不论什么朝代的设定,只要中央皇帝向地方派遣负有临时使命的使者,不论使者本身是个几品官,地方官都上赶着溜须,将之称为“钦差大人”。但“钦差”这个词最早是在元代出现的,明代才被普及,元代以前根本不存在“钦差”这个词。今天就带大家看看钦差的历史。
钦差
一、历史上最早的“钦差”自中国进入尧舜禹五帝时代,首领在政治上对诸部落都能施加一定的影响,中国有了中央集权的影子。相传尧定都平阳,设置百官、邦国,在此时第一次出现了专门为某事而向地方派遣中央使者的故事。
按《史记》所说,尧之时,水灾严重。为了抗洪,尧首先开启了“钦差”制度。鲧是中央的官,受四岳推荐而被尧从中央派到地方去统筹治水工程。就这样鲧从中央官员变成下到地方负有临时任务的官员,因此鲧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个“钦差”,更标准的说法,应该是中央使者。
鲧
二、周代秦汉的“钦差”到了周代,周天子设立分封,为了联络各诸侯国,中央天子开始频繁地向诸侯派遣使者,自此“钦差”制度开始完善,并被纳入国家体制。《周礼·秋官》中有“行人”一职。所谓行人,类似于外交官,有接待诸侯国来京使者的职责,也负责到诸侯国去传达中央王命。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各国之间合纵、连横、会盟、谈判,需要频繁的外交,因此代表各诸侯的使者已成为各国不可缺少的职业,他们被称为“外相”,地位一度和王国丞相同等。比如《大秦帝国2》中就有魏国丞相和魏国外相交锋的场面。
战国时期的合纵连横
秦代确立了新九卿制度,其中典客就是后代的外交部,专门负责掌管对藩属国的交往和接待之事。到了汉代,典客改名大鸿胪,专门负责对外藩的交往。
此外,宫廷禁军,汉代称“郎将”,他们作为皇帝的卫士,经常跟随皇帝,彼此之间的关系十分亲密,倍受皇帝信任,因此这些郎将往往会充当代表皇帝的使者,被派到地方当“钦差”。郎将的本职是护卫皇帝,按照廖伯源的《秦汉史论丛》所说,郎将除了本职工作之外,往往会被皇帝委派临时职务,即教导太子读书、点校书籍、监察诸侯、接待诸侯来京,甚至“常受派遣为皇帝之使者,代表皇帝出使国内外”。
汉代郎将
到汉武帝时期,将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设刺史一名,刺史就是制度化的中央使者,专门负责监察地方。东汉末年,监察刺史逐渐演化成一州的行政长官,负责全州一切事务,刺史权力膨胀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代表中央,以中央的名义对地方政务进行干涉。
三、南北朝和唐宋的“钦差”南北朝时期,南、北朝廷都设立巡行使者,或称“遣使巡行”,他们的职责主要就是监察。但具体职责上南、北二朝还有所不同。南朝如果派出中央使者,往往是因为发生了天灾。中央派出使者巡行各地负责救灾,监察地方官以防止他们贪污,这些使者没有固定的办公区域,主要跟着灾区跑,如果灾区跨州连县,使者的职权也会扩大。而北朝中央如果派出使者,则会提前划定固定区域并赋予固定任务,比如有和籴使专门负责一个监督区域的粮米赋税,检户使、括户使则负责一个区域的人口核定,这些职位不常设,都是临时性质,一旦任务完成,他们就得回到中央。
到唐代,中央派遣临时使者的频率十分高,以至于出现了“为使则重,为官则轻”的说法。唐代中央向地方派遣负有临时使命的官僚制度已经十分完善,主要有御史出行、使臣下派和宦官出京三种。
唐代“钦差”
唐太宗时期将全国各州划为10个监察区,称“道”,玄宗时扩为15道,每道会有固定御史负责各道下属州县的定期监察,监察完了回京复命,这就是御史出行。
安史之乱后,“道”才沦为行政区。唐代使臣下派同北朝使者一样,是负有一定临时任务的。著名的节度使、观察使,原本都是中央的临时派遣官,后来节度使、观察使权力扩张,逐渐成了驻跸地方的固定官职。
宦官出京最著名的职务就是担任监军,大军归来,宦官就要归朝。
宋代《册府元龟》将宋以前的这些使者统称为“奉使”,“钦差”一词始终不见于正式文书,所以可以肯定,在元明以前,根本就不存在“钦差”一词,更不会有钦差大臣了。
传说钦差会带尚方宝剑
四、元明钦差的出现元明以前,虽然中央向地方派遣负有临时使命的人员名称五花八门,我们姑且将之统称为使者,至元代终于出现了“钦差”一词,取代历史上的使者,成为代表皇帝下派到地方的临时人员。
关汉卿的《窦娥冤》,应该是最早出现“钦差”一词的文书。其第四回提到,窦娥亲爹窦天章回乡时自称“老夫是朝廷钦差带牌走马肃政廉访使”,此时的钦差如同宰相一样,是对中央使者的尊称,其正式职务是廉访使,负责反贪反腐。
戏剧中的窦天章
如果说关汉卿的《窦娥冤》只属于民间文书,那么到了明代,“钦差”一词开始正式出现在官方文书上。朱元璋1395年公布《大诰》,它是明代“刑法汇编”,列举了诸多犯罪情况和如何裁判,其中就有“殴打钦差旗军”一句。这里面的犯罪情景是说,钦差旗军去苏州昆山抄家,昆山一个皂吏殴打了钦差旗军,在这种情况下,叛皂吏死刑。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明代洪武初期,钦差只是临时性质的职务,负责抄家抓人。1393年,明朝中央公布了中央各部办事流程《诸司职掌》,其中“督察院”部分说:如果有外地军民受到不公正裁判,地方官不管,可来中央敲登闻鼓或向通政司投状纸,随后督察院要“钦差监察御史出巡追问”。在这里,钦差的职业也是临时性质的,负责核查监督司法。
五、明清钦差分化到了明代中期,钦差开始分为临时钦差和固定钦差。临时钦差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那种钦差大臣,为了某事被中央派到地方,代表皇帝传旨或督办某事。
而大家想不到的是,明代中后期的一省长官——巡抚,严格区划上它不是有编制的地方官,而是钦差!
正德时期的文人敖英在《东谷赘言》中就说:明代初期设立百官都有定额,但后来事务繁琐,开始增加职务,“各于职衔上加钦差二字”。大家熟知的巡抚、总督河道、总督漕运、提督总制军务,甚至东厂太监等,都是钦差,虽然他们一干这些职务就是多年,甚至有了固定的官署和随员,比如东厂太监全称就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官衙在北京东安门之北,有完整的官衙制度和官吏,但他们的职权严格意义上说都是临时性质的,没有正式编制。正式编制需要其他职务来体现,比如东厂太监,一般要兼任司礼监的职务。
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
清代继承了明代的钦差制度,将钦差正式划分为临时钦差和固定钦差,临时钦差就是为某事而临时派遣的钦差,而固定钦差则成了正式官职,是有编制的帝国官僚,比如巡抚、学政,更著名的就是驻西藏、新疆等地的办事大臣。至此钦差制度彻底完善。
文史君说
今天很多电视剧都太不讲究,不论什么朝代,遇到中央下派地方的官僚都喊钦差。但实际上“钦差”一词最早是在元代出现的,明清将之光大。钦差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就是个临时职务,办完事就得回京,明清时期,钦差是一个体系,有的钦差一干就是多年,简直成了地方官。之所以将权限极大的巡抚定性为钦差,也展现了明清皇权专制的加强吧。
参考文献廖伯源:《秦汉史论丛》,中华书局,2008年。
吴建华:《清初巡按制度》,《故宫博物院院刊》1987年第1期。
李祖基:《清代巡台御史制度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年第3期。
宋建设:《清初巡按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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