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原标题:遇到噪声扰民应该怎样维权 ,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如何取证?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如何取证(遇到噪声扰民应该怎样维权)

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如何取证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遇到噪声扰民应该怎样维权

广场舞、夜间施工、飞车“炸街”……各种各样的噪声搅扰着人们的生活。宁夏12369投诉平台数据显示,每年进入3月,有关噪声扰民的投诉就会明显增多。

据了解,城市噪声污染主要有4大类,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遇到噪声扰民,应如何维权?”近期,一些读者拨打宁夏日报新闻热线询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群众可通过12345一号通平台、110、微信、微博、来信来访等渠道进行投诉。

这位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今年6月5日起实施,其中对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出实招治理噪声污染,真正还静于民。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新、改、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交通项目达标控制要求;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对于在公共场所开展“跳广场舞”等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公示住房受到的噪声影响、采取的防治措施等信息,居民楼内共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对于防治工业噪声方面,噪声污染防治法新增了排污许可管理和自行监测制度,要求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建设单位要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等。

按照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如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由住建主管部门监管处罚;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的,在街道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娱乐健身活动造成噪声扰民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处罚。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相应部门报告或者投诉。

“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噪声分为邻里噪声、娱乐健身噪声、室内装修噪声、设施设备噪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违反规定的各项噪声污染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或开展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等行为的,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个人或单位都将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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