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今年4月-10月对本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1743件,合格1729件。

不合格的14批次包括:菲灵染发膏极浅艳橙色、完美芦荟胶Aloe Gel、圣薇娜彩色焗油(褐色)等。不合格项目包括菌落总数、甲醇、地塞米松等。详情↓

抽检47批次化妆品是什么(沪抽检1743件化妆品)(1)

2019年第2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检47批次化妆品是什么(沪抽检1743件化妆品)(2)

抽检47批次化妆品是什么(沪抽检1743件化妆品)(3)

抽检47批次化妆品是什么(沪抽检1743件化妆品)(4)

抽检47批次化妆品是什么(沪抽检1743件化妆品)(5)

小贴士

1、1,5-萘二酚、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4-氨基间甲酚、6-氨基间甲酚、间氨基苯酚、对氨基苯酚、间苯二酚、甲苯-2,5-二胺硫酸盐属于染发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1,5-萘二酚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0.5%,在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1.0%;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2.0%;4-氨基间甲酚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1.5%;6-氨基间甲酚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1.2%,在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2.4%;间氨基苯酚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1.0%;对氨基苯酚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0.5%;间苯二酚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1.25%;甲苯-2,5-二胺硫酸盐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4.0%(以游离基计)。

2、丙烯酰胺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化妆品禁用物质,即不得添加使用。但丙烯酰胺作为常见工业原料聚丙烯酰胺的分解残留物常存在于化妆品当中。聚丙烯酰胺为化妆品中限用物质,当其用于驻留类体用产品时,产品中丙烯酰胺允许的最大残留量为0.1mg/kg;但用于其他类产品时,丙烯酰胺最大残留量为0.5mg/kg。

3、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g或CFU/ml)。

4、邻氨基苯酚、甲苯-3,4-二胺属于染料中间体。《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邻氨基苯酚、甲苯-3,4-二胺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5、地塞米松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6、甲醇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即不得添加使用。但其可能作为其它化妆品原料的杂质被带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化妆品中甲醇含量不得超过2000mg/kg。

7、特殊用途化妆品检出与批件及标签标识不一致的组分,属于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资料:市药监局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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