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构建执法工作大监督格局(全程留痕全程监督)(1)

“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中整治,辖区治安管理情况更加向好。”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在辖区连续破获4起吸毒案件和1起涉黄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名,核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4条。这是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当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辖区治安的战果。

今年3月,安宁区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部分故意伤害、强奸等案件时发现,辖区内出租屋和招待所存在涉嫌容留卖淫以及租住、住宿人员没有登记身份信息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促进辖区治安环境的改善,我们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上述地区的社会治安问题限期整改。”安宁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制定专门行动方案,整合警力开展了集中整治。社区民警逐户核查、逐人登记,进行信息采集,清查治安隐患,重点核查曾经发生容留卖淫嫖娼和吸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未登记租住人员身份信息的出租屋、招待所,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在辖区巷道和路口布设监控探头22个、人像卡口系统7个,加大日常巡控力度;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深挖上线和幕后“关系网”“保护伞”。

据了解,兰州市检察院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领域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兰州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采取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要聚焦“基层政权、农村资源、集体资产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问题”等11项工作重点。

方案要求,涉案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隐患,需要及时消除;一定时期内某类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或者已经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漏洞,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监督管理的等6种情形下,检察机关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

方案指出,检察建议发出后,督促落实可以采取问询、会商、走访和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开展,对于被建议单位经过督促并且没有正当理由不予整改的,将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必要时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此类检察建议11份,制发检察建议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形成以院名义统一编号、统一签发、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蒲军介绍,该方案为兰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准确及时采取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了参考。(检察日报 南茂林 杨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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