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者都知道,除了我们通常的二级市场普通交易之外,还有一种交易方式叫做大宗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是不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溢价交易,而大宗交易长期被用作股东或机构套利的手段,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大宗交易,了解其中玄机。

概念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发生大宗交易的利弊(大宗交易是与非)(1)

上交所规定(2015年最新修订版):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一、资金周转

由于资金短缺,由没有快速的融资渠道,这时候通过大宗交易低价卖出股票,可以快速套现,解决燃眉之急。(买卖双方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过桥减持

过桥减持,就是大小非并未真正减持,找了一个交易伙伴代为持有股票,以便随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由此,在大宗交易市场,大小非并不介意最终成交价格是涨停价还是跌停价,若以跌停价成交,大小非反而可以少缴纳一些佣金。(买卖双方无直接利益关系)

三、分仓帮扶

分仓就是同一主体把整体持有份额,分成几份持有。举例说明一下,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两只基金在交易,即老基金将所持的股票折价卖给新基金。这样做的好处是,首先帮助新基金以低价格建仓,其次给券商带来交易分仓佣金。很多新基金在发行的时候,往往会承诺,给帮助基金销售的券商一定数量的交易分仓佣金。对券商承诺的基金分仓佣金刚好可以借助这一机会兑现。(买卖双方同属一个主体利益关系)

四、利益输送

卖方以大幅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给与之具有相关系的买方,以使买方得到明显好转信号。或者股东实际减持,但是通过跌停价交易可以实现避税,接盘方后返给股东点数。(买卖双方具有明确的相关关系)

五、机构套利

机构投资者对某一支股票的后市看好,往往会在大宗交易市场上以9折价格与该股票的大小非进行洽谈交易。机构投资者以9折价拿到股票之后,再在二级市场上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抛售而获利。这类机构一般在成交的前几日便已经和大小非协商好交易价格,即使二级市场上当日该股票以涨停收盘,套利机构依旧会按照九折价交易,这很有可能造成当日大宗交易成交价与二级市场价背离的现象。有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将在大宗交易市场上套利作为一种盈利模式,长期潜伏在大宗交易市场中淘金。(买卖双方无直接利益关系或有间接利益关系)

六、股东换手

通过自买自卖的方式实现避税,这种方式与过桥减持有异曲同工之妙。前提是股东对未来股价看好,而且交易的券商相关联。从保荐商、托管方、接盘方和营业部地点多少还是能查到一些关联交易的脉络的。(买卖双方具有明确的相关关系)

七、看空后期

大小非股东不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或者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被大幅高估,以至于在大宗交易市场大量甩卖。 (买卖双方无关系)

大宗交易对股价的影响

关于大宗交易,其实没有明确的利空和利多一说,不同情况不同分析。比如,大宗交易量多价低,说明了看空预期或缺少资金;有人接盘,说明有资金打算低价接手,应是为了在二级市场通过差价盈利,后期注意走势;如果大宗交易成交价与市场价格趋同,可能是战略投资者或者主力资金接盘,防止影响到二级市场价格。

一、减持后股价继续上扬

股东大幅减持,股价却不断往上攀升,可以说是一种难以解释的现象。如果是大幅折价的情况,就不是一般意义转手套现,可能背后存在不为人知的故事。不排除有可能是左手转右手或关联人接盘,使持股情况更隐蔽。如果是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置换和隐藏实际交易,那么他们可能存在做高股价来推动投资收益的更大实现。这种减持实质上是关联人之间的倒手,普通投资者无从查明原因而已。

二、减持后股价稳定

尽管大股东发出减持公告,市场会怀疑股东由于内部信息,对公司未来发展不抱太大信心,但是股价走势则保持平稳,表示股东减持目的主要是为了稳定股价,也可以看做防止断崖式下跌的一种保护机制。

三、减持后股价出现滑坡

控股股东权衡各种因素后,决定在解禁期满后抛售持有股份。主要原因一是当初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并不看重公司未来的持续现金收益;二是需要挽救其他实体投资注入资金,不得不通过上市公司股份套现;三是预感到本行业发展障碍大,并不看好公司将来的经营;四是高抛低吸,当前股价已经透支了未来收益,不如先行抛售部分股份,将来股市低迷时期再增持。这几种减持杀伤力都不小,对股价的打击甚大。如果是股东抛售,基本上第二天股价只会往下走。

发生大宗交易的利弊(大宗交易是与非)(2)

2017年12月27日新闻,“IPO审核尺度全面从严,业内预计明年新股发行数量或减少”,从此可见,上市公司毕竟还是一个稀缺资源,大股东抛售股份后总有其他机构接手,经历一段时间后股价总能恢复到合理反映其价值的水平。不需要过度的去解析大宗交易。

减持新规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规对于股东减持有了更严格的要求,我们通过下图了解一下。

发生大宗交易的利弊(大宗交易是与非)(3)

新规在保持现行持股锁定期、减持数量比例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则不变的基础上,专门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对现行减持制度做进一步完善,有效规范股东减持股份行为,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投资者信心。主要措施内容如下:

一、鼓励和倡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进一步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就限制股份减持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完善大宗交易制度,防范“过桥减持”。明确有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出让方、受让方的减持数量和持股期限要求。

三、引导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规范、理性、有序减持。

四、进一步规范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的减持行为。

五、健全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转让股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报告、备案、披露制度,防范和避免故意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精准式”减持。

六、强化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诚信义务,防范其通过辞职规避减持规则。

七、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八、明确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防止大股东通过他人持有的方式变相减持。

九、切实加强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对于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减持行为,证券交易所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

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减持行为,对于利用减持进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加强稽查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法律责任。

小马有话说

发生大宗交易的利弊(大宗交易是与非)(4)

相信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对于大宗交易已经有了一些了解,一般来说大宗交易是针对于大小非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进行大规模交易的平台。

通过对大宗交易的分析和追踪,可以发现一些股东和机构的意图,且大宗交易都有相应的公告,所以隐蔽性不会太强,分析得当也是一种很好的辅助工具。

提醒大家,一定要理性的看待大宗交易,如非大股东清仓式的交易,股价经过调整都会回归到正常的估值水平,所以少量的减持大家不要过度的理解,死盯数据是无法做好证券交易的。大家如果觉得大宗交易对你的交易系统很重要,一定要查阅更多的资料,进行更深入透彻的学习。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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