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公示2018年度创建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考核结果,沭阳县拟被表彰为2018年度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单位。
关于2018年度创建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考核结果的公示
经2019年第2次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对以下单位进行表彰,现予公示:
2018年度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单位(10个):
靖江市、建湖县、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新北区、沭阳县、扬州市邗江区 、丰县、海安市、无锡市惠山区、淮安市淮安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7日-5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至厅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胡超
(025)86599703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邮编210017。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7日
来源:微播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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