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丰巢快件箱超时收费问题引发持续关注。今天,中消协就此发声。

中消协: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

5月13日,中消协在网站发布文章《顺应消费者需求升级, 尽快将智能快件箱服务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中消协认为,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

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丰巢收费整改你满意吗(丰巢超时收费中消协回应)(1)

合理保管期限该多长?网友观点不一

对于快递柜的“合理保管期限”,不少人表示丰巢之所以争议较大,主要原因在于12小时的免费保管期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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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也支持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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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人反对,这件事为什么要让消费者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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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表示,最大的问题在于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权利,快递都能送上门,谁还使用丰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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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要求投快递箱前应征得用户同意

据报道,5月11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向记者表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据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5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也就丰巢超时收费一事作出回应,强调“快递公司将快件放入快递柜,都应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这一点同样出现在江苏、浙江等邮政管理部门的回应中。福建省消费者协会还指出,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存入快递柜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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