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来到内蒙都会问,盟是什么级别,“盟”是内蒙特有的叫法。
本地人也跟外地人解释,盟就相当于地级市的意思。这样一说,大家就明白了。
但盟和地级市其实区别很大,下面为大家介绍。
问题1:“盟”的这种管辖是内蒙独有的吗?
在叫法上,内蒙有“盟旗制”,盟是由蒙古的会盟演变而来的,清政府为了分化蒙古族设立的政治制度。
而到了民国时期,民国政府实行行政公署制度,对行政督察区(省以下县以上的行政分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新中国成立,将行政督察区改为“专区”。
1970年代“专区”改称“地区”,作为“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成为正式的机构名称。
此时,管理的一般地区叫地区行政公署,管理盟的行政公署叫“盟行政公署”。
自80年代开始,全国部分地区开始“撤地设县”,内蒙是“撤盟设市”,逐渐由市管县,取消地区和盟这种派出机构管辖。
目前,全国保留的地区行政公署7个,其中新疆有5个,黑龙江1个,西藏1个;盟行政公署3个,都在内蒙。
盟和地区的领导级别可能和地级市都是厅级干部,但盟和地区与地级市是截然不同的。
1954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在必要时经过国务院批准,可以按地区设立行政公署,作为自己的派出机关。
1978年修改宪法规定,省革委会可按地区设立行政公署,作为自己的派出机构。
1982年修改宪法,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未作规定,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中,行政公署,作为省的派出机关。其任务是代表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县、市、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该制度延续至今。
所以说盟和地区只是自治区、省的派出机构,既“行政公署”,全国都一样,只是“盟”沿用了历史的叫法。
问题2:盟与地级市有哪些区别。
第一、盟下面没有“区”,而地级市一般的都有“区”
如,呼和浩特下面有四个区,但阿拉善、兴安盟、锡盟下面就没有区,撤盟后的市一般把政府所在地都改为了区,如海拉尔区、集宁区、临河区等等。
扩展一下:宪法规定直辖市以外的市,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与民间所说的“地级市”类似,但有所不同。设区的市市法律用语,地级市是民间说法。设区的市就是设有市辖区的市。当然也有例外,如中山市、东莞市,下面就没有区,直接是镇。
地级市包含所有的设区的市,但地级市并不都是设区的市。
第二、盟没有“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可是有“人大常委会”的。
盟的人大组织叫“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X盟人大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也是派出机构,是在1994年更改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盟没有立法权
因为没有人大常委会,就没有地方立法权。设区的市作为一级政府,有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在立法、决策等方面有了更多自主权。
总结:盟和地区,不是一级政府,只是自治区、省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人大、立法权,而地级市是一级政府。
内蒙还有三个盟市没有撤盟设市,很多小伙伴在前期文章都在问:
撤盟设市最早的法律依据是1983年《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在写这篇文章之时也是查阅了各种资料,难免有错,希望大家纠正补充,之所以写此文,主要是纠正一些坊间的错位说法。同时介绍一下内蒙特有的盟的概念,让大家更了解草原文明和中国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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