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的漫长午后》前身是布莱恩·W.奥尔迪斯创作于1962年的《温室》系列。该系列由五部中篇小说组成,并斩获了1962年的雨果奖最佳短篇小说。奥尔迪斯曾于1979年访华,并受到了邓小平的接见,这是中国科幻史上的大事件,在那个科幻创作一片死寂的年代里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而由他编撰的科幻研究著作《亿万年大狂欢》同样也是科幻研究者的必读书目。在中国,他的作品大多出现在八九十年代的各类世界科幻小说选集中,所以老一辈科幻迷或许会对这个名字感到更亲切一些。
《海利科尼亚》三部曲
我得先承认,奥尔迪斯的长篇小说,之前只读过《海利科尼亚》三部曲,所以对其作品的印象大概是:文风细腻,构思宏大,擅长用严谨的设定来彰显小说中异世界的史诗感。所以当读到《地球的漫长午后》时,我内心受到的冲击无疑是颠覆性的——有点类似于看到了一部由克里斯托弗·诺兰执导的抖音土味短视频。
首先,它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垃圾科幻——然而,真的太好看了!
想象一下亿万年后的地球:因为太阳辐射的变化,加上地球停止自转,所有的哺乳动物都遭到了灭顶之灾——哺乳动物当然也包括全部的人类。植物成了这个新地球上绝对的霸主:它们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有些甚至进化出了太空航行的能力,在地球与月球之间用丝网搭出了一架“太空电梯”。而幸存的人类连智力也退化了,几乎回到了石器时代。他们结成一个个弱小的母系氏族,小心翼翼地在绿色杀人狂之间挣扎求生。
在小说的开篇,一个人类聚落就遭到了嗜血植物的袭击。说是聚落,也就只有十八个成员而已,其中还有十一个是几岁的孩子;这场战斗干脆利落地在序章内结束,以一个五岁的女孩被植物掳走并吞噬而告终。在残酷性上,它几乎立刻使我们想到《进击的巨人》,但相似性也就到此为止了。随后整个聚落分崩离析,男主人公格伦因意见不合而被放逐,在这个冷酷的绿色世界中挣扎求生。之后的故事其实就有些乏善可陈了:格伦在路上结识了另一个部落的女孩亚特穆尔(花瓶角色),一群渔夫部落的胖子(丑角),以及阴险狡诈的“魔菌”——一块进化出智能的羊肚菌,寄生在格伦身上,能靠心灵感应能力与格伦交流。人类文明过去的残片(一个宣传用机器人)短暂地出现,高呼着民主、投票之类意义不明的话语,旋即又被垃圾一样丢弃。主人公全都摆在了这里,读者自己构思,说不定会想出更精彩的情节。
乍看上去,这部小说有着明显的缺点。除了描写植物的笔墨之外,它几乎没有什么文学性可言。不要指望它突然出现一段科马克·麦卡锡那样令人眼前一亮的景物描写,也不要指望哪里会有莱姆式的妙语连珠。同样是末世题材作品,它也不像《最后生还者》那样有着复杂的人物形象和令人回味无穷的细腻心理刻画。奥尔迪斯笔下的植物杀手们抢尽了主人公的风头,让人类无论在情节上还是形象上都变成了十足的弱者。1971年版的书封上印着一对在丛林中攀爬、身形健美、接近全裸的男女,但其实这是一种欺骗——这故事并不会让你联想到埃德加·巴勒斯笔下聪颖强壮的人猿泰山。
以一部科幻小说而言,它的奇想成分也远大于科学——想到在《海利科尼亚》中,奥尔迪斯曾花大量篇幅详尽地描写星球运转对气候造成的影响,这一点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事关良心》的作者詹姆斯·布利什就毫不客气地认为,《地球的漫长午后》无视了物理学的基本规则。其实不需要布利什为我们贴心地指出这一点,严谨的科幻迷也会觉得这故事其实相当不靠谱:植物作为生产者,本身就能靠光合作用生活得很好,加之作为捕食者的哺乳动物已经一蹶不振,又何必走这样一条怪异的进化路线呢?更不要说灵活的捕食能力还大大增加了它们自身的能量消耗。
但请注意,上述所有批判都简单地建立在今人习以为常的法则之上,我们不要忘记,批评的历史就是一连串重新估值、重新评判的过程。今天读者对待科幻小说越发严苛的态度无疑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肿胀的书架和干瘪的钱包都在逼迫读者对成千上万本科幻小说进行严格的筛选。这固然合情合理,但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越是简单分明,能够条条罗列,也就越发意味着死板和固执,最终使我们错失不少意外之喜。
读过《地球的漫长午后》,我们绝难忘记奥尔迪斯笔下那些令人目眩神迷的奇异植物:能从阳光中积累能量,并将其转化为火焰的燃瓮;轻巧纤细,搭乘蛛丝往来于地月之间的天茱;生长到覆盖整座岛屿,真正诠释何为“独木成林”的巨型榕树。和约翰·温德姆笔下的吸血树相比,它们是真正的绿色梦魇,足以让你畏惧窗台上的君子兰。
大榕树在能满足营养攻击的范围内尽量向外扩展,高高耸立在无主之地的放逐者之上,成了黑压压的一片。最外侧的枝条上长着一层异常密实的树叶,像一道随时会泼溅下来的海浪,在敌人上空铺展,尽可能向外延伸,尽可能隔绝阳光。给大榕树助威的是生活在森林夹缝中的生物:诱捕草、盒中玩偶般的蔫精、浆果愿、致命的滴滴唇,诸如此类。它们在这棵参天大树的周围逡巡,就像永不停歇的看门狗。
我们当然可以把这段话当作一段幻想小说再寻常不过的奇观描写。但它几乎是理查德·杰弗里斯的《伦敦消失之后》(1885)的翻版。光是看题目就能猜到这是个怎样的故事。书中荒废的伦敦是这样的:
从荒野和排水管道中滋生出来的水生草类在草地里蔓延、扩张,一阵疯长,破坏了或者占据了原来生长着的娇嫩的草本植物的地方。与此同时,长势很快的悬钩子,使它们带刺的蔓生草本植物从杂树丛中越来越远地向前扩展……
奥尔迪斯将其评价为:“当杰弗里斯的人物出现在这片充满野性的场景后,故事的趣味性消失了。他笔下的人物比之他的植物,缺少活力。”这评价乍看上去像是批判,但它几乎可以一字不差地换到他自己的作品里。作为故事核心的人物是否真的那么重要?奥尔迪斯在《亿万年大狂欢》中的第一章中花了巨大的篇幅描写哥特小说与玛丽·雪莱,而紧跟着的第二章便是爱伦·坡——作为一部科幻史著作,他的态度不言而喻:更强调作品的思想、气质与风格。他是这样评论雪莱的《最后的人》(1826)的:
这种对腐烂的迷恋令人触目惊心。从《弗兰肯斯坦》滋生出的冲动就像癌症一样生长着,直到发生急剧的反应。一旦用于一个异常罕见的病例,就对整个人类发出谴责。这是人类群体遭到被流放和灭绝的厄运,而不是个人之命运。
而当奥尔迪斯在论及坡的《阿瑟·戈登·皮姆历险记》(1838)时,我们便终于确认《地球的漫长午后》至少有一个灵感来源就是坡。其他科幻史著者,比如亚当·罗伯茨,都断然不会把这么多宝贵的篇幅用在坡笔下的皮姆(奥尔迪斯称其为一个“异化的人”)身上:至少不会用一整章内容来阐释这样一条脉络。《阿瑟·戈登·皮姆历险记》中萨尔拉岛(Tsalal)上的荒蛮与恐怖,正和《地球的漫长午后》中那处于永夜的半球如出一辙。顺着这条线索,我们向上可以追溯到柯勒律治的《古舟子咏》(1797)或者向下发现H·G.威尔斯的《莫洛博士岛》(1896)。
我并不是在说这本书的好看之处在于掉书袋——但我们必须意识到,对于科幻小说及其历史,奥尔迪斯有一套完备的标准,而且会有意识地用这套标准来约束自己的写作。像这样的作家兼文学史家,很难在创作中抵挡与文学史对话的诱惑。除了上面写到的渊源之外,你甚至还可以认为疯长的、变异的植物就像是对阿道司·赫胥黎和威尔斯那忧心忡忡的未来预言的回应,而小说后半部分出现的智慧海豚则有着《格列佛游记》的影子。而我更喜爱这部小说的结尾。魔菌打算借助天茱的力量飞向太空,在银河系播撒自己的种子,扩散自己的种族;而格伦拒绝了他的邀请,重新回到了幽暗的森林之中:
我厌倦了骑在坐骑上或者是给人当坐骑的日子。去吧,祝你们好运!愿人类和菌菇把一个空荡荡的世界填满!
小说中的格伦对人类过去的辉煌历史丝毫不感兴趣,更无意重铸人类荣光。他确实有可能做出这样的抉择——但倒不如说奥尔迪斯为这一刻进行了漫长的铺垫,最后本人也忍不住纵身跳进了文本之内,给小说加了一点儿“绝圣弃智”的味道。尼尔·盖曼在为该书撰写的推荐序中便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
倘若这个故事发生在六十年代早期的美国科幻小说里,那格伦接着就会去探索宇宙,让人类重拾智慧,让动物重回地球;而奥尔迪斯却在我们面前虚晃一枪,将以上种种略作展现,又拒绝了这样的结局。因为《地球的漫长午后》描写的并不是人性的胜利,而是生命的本质……布莱恩·奥尔迪斯用文字告诉我们,其余种种皆是虚空,就连智力或许也是一种负担,需要依附于别的存在,归根结底同样微不足道。
这判断可再精准没有了。那幽暗恐怖的丛林是可怕的,但同时也是迷人的。飞离濒死的星球,去群星之间延续人类文明的香火,这是科幻积极的路径;但转身走回丛林,选择与只存在于潜意识之中的噩梦为伴,这也是科幻的一条路径,一条颓丧的路径,而且历史同样悠远。《地球的漫长午后》选择了后者。我们可以自豪地宣称:这个人类一败涂地的世界是可爱的,仅仅因为它拥有那么多残忍、迷人、栩栩如生的怪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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