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没有土地证会给补偿吗(土地证没及时办理)(1)

企业征收过程当中因为土地证没有及时办理,所以补偿显著低下,低于法定标准,这样合不合理?

某企业于1993年相关的部门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当地,相关部门建设了皮革城。现在遇到了征收,在没有任何前提的情况下,没有给予补偿的情况,相关部门在去年予以了强制拆除。企业在1993年的时候企业曾经向国土部门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土地证。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当时属于集体土地,现在土地属于集体还是国有?就不太清楚。企业主想咨询律师,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补偿比较低,这样合理吗?

咱们首先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其实在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有大量的这种案例。国有土地没有土地证,但是,办理了很多相关的手续。有的手续停留在签订的土地出让金、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阶段。有的是停留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阶段,有的是停留在会议纪要阶段,有的是停留在所有手续都完成了,就是没有颁发土地证的阶段等等。各个企业都不一样,每个企业有自己特殊的情况。所以,很多企业主就说,我确实没有土地证,但是我到了某个阶段,但是我办理了某个手续,但是我没有某个文件,这样算不算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征收过程当中,是不是应当按照国有出让用地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咱们应当了解一个规定。最早在2016年的时候,相关部门就做出了产权保护的意见,当时就明确指出,对于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应当依法的、尽快的、合理地予以解决。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做出了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特别是在2021年自然资源部做出了关于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当中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这些文件都在说明,如果没有不动产登记手续,就是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这种建筑如何对待?特别是自然资源部的一号文明确规定没有土地手续的应当如何补办?其中指明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建设的房屋项目,应当依法尽快办理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手续或者协议出让的手续。其他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补办相应的土地出让手续。

回到本案例中,皮革城应当按照1993年的政策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是,因为每个企业情况不一样,具体的操作策略、技巧和程序也不尽相同。

在办理完相关的手续之后,那相关的部门进行征收呢?当然应该按照国有出让土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相关的部门说,因为你这在进行征收,因此不能给你补办土地手续的时候,那么,相关的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呢?当然要由相关的部门来承担。所以遇到这样的问题,一般都是一揽子解决,不再补办相应的土地手续,而对收回征收的标准按照国有出让的标准来进行补偿。

如果各位企业主你们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在征收过程当中,虽然您的土地是依法获得的使用权,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土地证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有四方面的工作一定要注意:第一,一定要定性准确,是民事的还是行政?到底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到底是谁的原因?一定要定性准确。第二,一定要尽量多的搜集证据。第三,一定要找出正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政策依据和案例。第四,一定要制定一个正确的、全面的、高效的维权方案。是采取诉讼的方式还是非诉的方式?非诉的方式也有很多,我们很多案子是通过非诉的方式解决。

如果要告,应该告谁?怎么告?凭什么告?依据是什么?所以,以上四个方面就要求咱们企业主一定要向专业的团队进行咨询。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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