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反映,今年3月,他女朋友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当时约好,等到今年12月,房子达到“满五唯一”的条件后再过户,可约定的时间到了以后,房东要求他们再给点钱,才愿意配合过户。
刘先生说,今年三月,他们通过我爱我家中介,看中了杭州钱塘区一套将近40平方的房子,当时跟卖方谈好的房价是127万,税费、中介费都由他们承担。3月16号,几方签订了意向合同、中介合同以及房屋转让合同。
刘先生:“年轻人嘛,手头也紧,首先是看中这套房子,其次呢,他这个房子如果满五唯一之后,能省一部分税费嘛,三方共识之下,我们才签订相应的合同。”
“满五唯一”这个名词,一般用在二手房交易中,简单来说,是指卖房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且房产证满五年或超过五年,这样就可以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刘先生说,他们看中的这套房子,在今年12月才达到“满五唯一”的条件。
3月16号,买卖双方还签了补充协议,约定今年12月8号到13号期间办理过户手续。
3月17号,刘先生一方将五十万首付款打进了中介的账户,据刘先生说,这笔首付款没过几天就打给了卖家。
12月10号,已经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刘先生说他们开始准备过户材料,并且再次转账四万多给中介,其中包含了中介费和税费。
刘先生:“这边的话,中介一直跟我们讲,房东他还想要另外一笔,所谓垫资所产生的利息费用,但这笔费用,我们实际上从头至尾都不知道的,他提出来的诉求是五六千块钱吧 (那这个垫资是什么意思呢) 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这件事情,本身他这个理由,我们之前也是不知道的。”
卖家 齐先生:“我当时要求的首付是七十万,结果最后是给了我五十万零八千,然后呢,中介跟我说了一个,什么垫资,有个垫资,然后这个合同签完之后,我想着,因为这个二手房交易,我出卖是第一次弄,我以为半个月还是一个月,垫资的这二十万就到了。”
卖家齐先生说,他3月份签完合同,过段时间去问中介,被告知没有二十万垫资的款项。
卖家 齐先生:“我就是心里找个平衡,我就想着 我(卖房)七十多万尾款,压了八个多月了,我要点补偿,行的话我就把(房贷)尾款还掉,还掉之后我就好好配合过户。”
记者好奇的是,刘先生一方支付的五十万首付款,足够让齐先生还清房子剩下的三十多万贷款,而齐先生直到目前,都没有把贷款还清,更不需要垫资,怎么会产生垫资的利息呢?
卖家 齐先生:“我是不是有七十多万的尾款,退掉三十万,是不是还有四十万 (退掉三十万什么意思) 就是银行还进去,是不是还有四十万,这四十万,给我整整拖了八九个月 (你的意思是,你想可能是当时签好合同你就能把尾款还掉了) 对对对,我起码能拿到那二十万,垫资的那个 (那当时五十万的首付,不是已经给你了吗,这个不够还的吗) 够还我不可能还啊,我当时就跟他说了,我现在拿到五十万,我还要干其它事,我不可能把这个银行的钱还掉,我干不了其它事,我卖这个房子起到什么作用呢。”
记者仔细分析齐先生说的话,他可能想表达的是,自己当时想要首付高一点,这样拿到首付款后,在还清银行贷款的同时,还能有余钱做别的事情。中介给他出了垫资的主意,他以为拿到五十万首付后不久,还能拿到一笔二十万的款项,但实际上,这二十万没有给他,打乱了他的计划。
卖家 齐先生:“(如果说要七十万首付,你应该写到合同里的呀) 当时他就,哎呀我也就马马虎虎,因为这个东西我没交易过,半个月之后,我就跟中介,还有这个买方联系了,联系完以后,他们也就不理我 (这个垫资谁来出呢,有没有说过) 垫资就是,中介的意思就是说是,让买方在他们公司,他们公司不是有垫资项目吗 (买方同意吗,你有没有跟买方说过这个事呢) 没说过,都是中介沟通的呀。”
我爱我家杭州福雷德店 王店长:“他(齐先生)的意思就是,要求赔付他一定的损失,他觉得以前可能是,卖得稍微便宜了一点,觉得价格不太合适,想要一点损失赔偿 (他不是说到一个什么垫资的利息) 据我了解,不存在任何的垫资,房东也没有做过垫资,他也不存在跟我们产生有关的费用问题 (那你们的业务员, 当时跟他谈的时候,有没有提到垫资的问题) 业务员是没有提到过垫资的问题 (那当时他有没有表达过,他想要七十万首付的意愿) 这个我不太清楚,因为当时我没去签合同 (能问问业务员吗) 七十万首付,跟这个其实我觉得关系不大吧。”
王店长说会配合刘先生一方,给卖家齐先生发督促函,公司法务部门也已经介入处理,如果刘先生一方不想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他们会继续沟通协商。后来,刘先生向记者反馈,卖家齐先生已经答应,配合他们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要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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