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假平台责任 淘宝胜诉获赔12万(1)

据央视报道,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淘宝网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损害,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 12 万元。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的案件。

被告姚莺从 2015 年开始在淘宝上出售宠物食品,2016 年 5 月,淘宝发现其销售的品牌猫粮存在假货嫌疑,便在该店铺匿名购买了一袋价格 99 元的猫粮。经过猫粮品牌方的鉴定,该猫粮为掺假的品牌猫粮。随后,淘宝网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淘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淘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淘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

淘宝卖假平台责任 淘宝胜诉获赔12万(2)

众所周知,淘宝平台自建立之日起就一直被假货问题困扰,伴随其不断扩大的规模,其假货问题也愈加凸显。但由于淘宝 C2C(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模式) 的平台性质,阿里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绝非易事。

马云曾在 2015 年表示,阿里当时的打假力度堪称全世界最强——目前共有 2000 多名员工全职负责打假,另有 2700 名员工志愿参与打假,“我们今天拥有的打假手段,利用数据技术的手段,追踪技术的手段,可能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

今年 1 月,马云再度谈及打假,表示“这是一场与人类贪婪的战争,你不能靠一个公司来结束这场战争,也不可能在两三年内解决,但阿里正在用全球最领先的科技、最大的打假团队,每年投入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来打假,也愿意继续利用大数据、新技术来与全世界通力协作打赢这场仗”。

更进一步,阿里选择以不惜对簿公堂的姿态来应对淘宝平台上的不良商家。对于这样的举动,你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原标题:淘宝胜诉获赔 12 万,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