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是初唐著名的文学家,同时也是民间传说中著名的“神童”。相传,他六岁能诗,九岁就写过一篇《指瑕》,指出颜师古注《汉书》中的错误。
更神奇的是,王勃曾经在十三岁时,被一位叫做“中元水府叟”的老神仙,用一阵大风刮到了滕王阁宴会上,于是提笔写下了一篇光耀千古的《滕王阁序》,以及一首《滕王阁诗》。
以上这则传闻,出自宋人的《新编古今分门类事·异兆门·王勃不贵》。相传,这则神话是“王勃著《滕王阁序》本事”的最早来源。
宋太宗曾经说过:“朕听闻王勃十五岁作《滕王阁序》。”所以从此以后,很多人都坚信这一诗一序,是王勃十三、四岁时所写的。
不过,后来根据元代学者辛文房的考证,这一诗一序的创作时间,并非是民间传说中说的那样,而是在王勃二十九岁的时候。
关于这一点,近代最伟大的诗人,曾在对《滕王阁序》的批注中指出:原文中“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一句,说明王勃写序的时候正是“弱冠”之年,也就二十多岁。
最终,经过多方考察之后,得出的结论是,王勃创作《滕王阁序》的时间,应该不会早于二十三、四岁。
而且根据王勃在《滕王阁序》原文中的说法,当时他是因为“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父亲在交趾当县令,他要去域外探亲,路过南昌才参加了这一场盛会。
如此说来,文章中早已经把王勃当时创作诗序的起因、经过,以及他的年龄,交代得明明白白了。那么,为什么宋代的文人还是看不懂呢?
这大概就是因为汉语随着时代的变化,到了宋朝时,人们看唐代的骈文已经像“天书”了。下面,让我们根据史料的零星记载,把王勃这一次赴会的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再看一遍。
王勃与《滕王阁序》王勃出生在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前后,他的祖父是隋朝非常著名的教育家王通,叔祖也是唐初有名的诗人。
王家世代显赫,历朝都曾经出过达官贵人,到了王勃父亲这一辈才没落了,但是也不是普通门第。
在这种家庭中长大的王勃,和他的两个哥哥,从小就得到了最好的教育。因此他们三兄弟在很小的时候,就被杜甫的叔祖杜易简称为“王氏三株树”。
王勃的父亲王福畴,曾经在宫中担任太常博士,是在宫中主管祭祀与礼仪的七品官,他的学识和道德修养都很高。不过王福畴有一个毛病,就是特别喜欢“夸儿子”。
因为王福畴到处夸自己的儿子聪明、有才华,所以还得了一个“誉儿癖”的外号。王勃本来天分就高,再加上生活在书礼之家聪明早慧,所以十六岁就能过科举,被封了一个“朝散郎”。
这个时候,王勃已经是朝廷里面最年轻的文官了。因为年纪太小,所以皇帝不放心让王勃办事,于是就把他放到自己的儿子沛王李贤家里当差。
李贤平时喜欢斗鸡,有一回,他和自己的弟弟李显斗鸡斗赢了,王勃一高兴就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结果这件事被唐高宗知道了,非常生气,就把王勃逐出王府了。
看到这里有人就要问了:皇子斗鸡,有多么大一件事儿,值得唐高宗发脾气吗?前面我们说过,王勃当“朝散郎”的时候是十六岁,然后很快被调到了沛王李贤家中当差。
“斗鸡案”发生时,就算他17岁,李贤才只有11岁大,李显则更小,大约只有10岁。小孩子玩耍,不要说斗鸡,就算直接打架都不值得大惊小怪。
然而,李贤、李显这两兄弟却是不能打架的。这不是因为他们是皇帝的儿子,而是因为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李贤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章怀太子”,正史上说他是武则天的二儿子,但是事实上他可能是唐高宗与武则天的姐姐贺兰夫人所生。
因此武则天一直对李贤很不好,还在自己称帝之后,任由酷吏把他逼死。李贤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九岁。
至于李显,则是武则天的三儿子,后来的唐中宗。所以武则天怎么看得惯丈夫和姐姐生的儿子,打自己的儿子呢?
话又说回来,王勃被赶走,也属于活该。毕竟当时李贤、李显还小,可是他却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人了。两兄弟身份敏感,他们斗个鸡,你写什么“檄文”呢?
后来,王勃被逐出王府以后,回到家里又闹出了一件大事。原来,他窝藏了一个犯了法的家仆,最后又怕东窗事发连累到自己,直接给家仆杀了。
最后,杀家仆的事情纸包不住火,被衙门查到了。虽然王勃自己侥幸不死,但是他的父亲却被贬到交趾这个地方去当县令了。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王勃打算去交趾探亲,刚好路过南昌,听闻阎伯屿在滕王阁设宴,招待八方才子,于是他才赶来赴会,然后白嫖了一顿饭,写下了一首诗和一篇序。
前面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明王勃十六岁以前,一直过得非常顺利。他才几岁就有了“神童”之名,十三岁的时候已经读通《周易》、《黄帝内经》。
后来参加朝廷举办的科举,也很顺利地通过了。所以少年得志的王勃,绝对不可能发出《滕王阁序》中,那种怀才不遇的感叹。
只有等到王勃后来被逐出王府,回到家中又犯了事,连累到家人之后,他才可能真正体会到了人生中的挫折感。
二十三、四岁虽然年纪不算很大,但是得罪了武则天,他的仕途基本上算是彻底完蛋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有可能在骈文中发出“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感叹。
从这一诗一序的实际内容来看,王勃只是把这场盛会,看成了王羲之“兰亭雅集”一样的风雅事来歌颂。
尽管在文章的前半段里面,王勃对在场的前辈们极尽恭维之能事,但是他并不认为自己讲这样的话,有失文人风骨。因为他以为,在场的达官贵人之中,应当有他的“知音”。
所谓:“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既然俞伯牙已经遇到了钟子期,那么他就该大大方方地演奏“高山流水”,有什么好羞愧的呢?
写完了一诗一序之后,王勃就潇洒地继续上路了。有人说他在去交趾的途中,掉落到海里淹死了。
不过,近代最伟大的诗人认为,王勃很有可能没有到达交趾,就已经去世了。而他这一篇序文,也不是像传说中那样,在滕王阁现场“一挥而就”的,而是写于他去往交趾的路途中。
结语王勃创作《滕王阁序》的时候,确实还是希望当时能够有人赏识自己的才华。但是在他的字里行间,也不自觉地流露出了一种对仕途的心灰意懒。
于是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因为要去探亲才路过的。并在文章的后半部分表示:“舍簪笏于百龄,寝晨昏于万里。”
王勃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说,自己要放弃当官的念头,到万里之外的交趾,替自己的父亲养老送终。并告诉大家,他写这一诗一序,只是想要抛砖引玉,让大家一起来“登高作赋”罢了。
遇知音以奏“流水”,只不过王勃内心中的一场空想。得罪了武则天,他永远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官员的引荐,再度跻身朝堂。
所以,王勃真的就只是去滕王阁上,随缘吃了一顿饭,然后写下了一诗一序,就潇洒地离场了。不过,他的《滕王阁序》和《滕王阁诗》,却让这座滕王阁火了一千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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