钗黛是二女争夫吗(钗黛真的是金兰之交)(1)

87版《红楼梦》电视剧钗、黛

《红楼梦》第四十五回曹雪芹以“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为回目,用“金兰”来形容钗、黛之交情。“金兰”是形容友谊最高级的词汇,“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钗、黛果真如此吗?是不是曹公的一种讽刺呢?

不少学者认为钗、黛之情深厚,看宝钗对黛玉的种种关心,还有黛玉对宝钗的倾心,还真有点金兰之交的意味。台湾学者高阳就认为钗、黛之友情达到了非常难得的境界,他认为,宝钗不大看重“金玉良缘”。他举《红楼梦》第二十八回有关文字说明之。“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 ’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儿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 幸亏宝玉被一个林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记挂着林黛玉,并不理论这事”。高阳先生说宝钗“总远着宝玉”,看见元妃所赐东西,独宝玉与自己的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这些足以表明宝钗无意于“金玉良缘”。真的是这样吗?我看未必。

《红楼梦》中薛宝钗心机之深、阴谋之狠,与其母薛姨妈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清人姚燮曾说宝钗“奸险性生,不让乃母”,洵为的评。她进京本是为选才人赞善的,但入住贾府后却只字不提。在贾府中,她看到宝、黛情深义厚,便想方设法以拆散宝、黛姻缘。她对贾母、王夫人与王熙凤等人谄谀备至,对仆妇丫环笼络讨好,对黛玉则连下狠手。第二十七回,宝钗用“金蝉脱壳”之法,将偷听之事推至黛玉身上。清人陈其泰认为,宝钗此举“既自取巧,又为黛玉暗中结怨。奸恶极矣。”第二十八回写薛宝钗“总远着宝玉”,亦有让宝玉动羡慕心之意。此外,金钏缺装殓衣服,宝钗连忙予之,并表明从来不忌讳之意;宝玉挨打,宝钗送丸药以医杖伤;袭人外出,宝钗坐卧榻刺红兜肚诸事,皆不避嫌疑。以上诸事皆可为己之夺宝玉姻缘加分也。

我们再来看宝钗直接对黛玉的招式。第四十回史太君大观园宴请刘姥姥,行酒令中,黛玉不慎说出《牡丹亭》与《西厢记》中的唱词。第四十二回便写宝钗对黛玉貌似正言规劝的讥讽,使得黛玉羞愧不已并进而敬服宝钗。宝钗侃侃数语即将黛玉逼住。一句“你跪下”,虽是笑语但也暗藏厉色;一句“好个千金小姐”借以冷笑说出,更让人不寒而栗。宝钗一再撇清自己不懂黛玉酒令,更显其虚伪之至。因为接下来宝钗介绍自己小时候家里藏书多,也偷看《西厢记》《琵琶》以及《元人百种》等书。以宝钗之聪明,不会不知道黛玉酒令之所出吧?何况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薛宝琴所作十首怀古诗中,后两首《蒲东寺怀古》与《梅花观怀古》即写《西厢记》与《牡丹亭》之事。薛宝琴能熟练地将《西厢记》与《牡丹亭》之事入诗咏之,可见其平时亦熟读二剧,薛宝琴如此,奈何其姊宝钗偏偏要掩饰不知道呢?由怀古诗一事再反观宝钗对黛玉酒令的态度,我们可以窥见宝钗之险恶居心。清人姚燮将宝钗与熙凤相比,说“凤之辣,人所易见;钗之谲,人所不觉,一露一藏也。”从行酒令到怀古诗二事对比来看,姚氏评价甚为恰切。第八十五回,宝钗既已“心知是贾府的人”了,于此可见,之前所做之事有多奸诈。独有颦卿蒙在鼓里,可悲可叹!

就是这样,宝钗用自己的计谋一步步地将黛玉打压下去,最终夺得宝二奶奶的位置。及至与宝玉成婚之时,也不忌讳黑灯瞎火的婚礼仪式。宝、黛爱情悲剧的形成,宝钗“厥功甚伟”!何谈钗、黛属于“金兰之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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