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后,对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进行了顶层设计,改革的红利多多,惠及市县法检“两院”全体成员,每个人都是受益者,但三类人员在司改中最受益,他们分别是:

法检事业改革(司改释放的改革红利)(1)

第一类受益人员是:法官检察官

司改后,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比普通公务员工资提高了50%,法官检察官的职业获得感最直接。

法官检察官的高工资与司法责任是挂钩的,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加大了错案的追责力度。

从目前情况下,法官检察官的高工资,基本适应现有的办案模式,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拉开与普通公务员的收入差距,提高了法官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

与此同时,司改后,法官检察官职级晋升更容易了。县级法检“两院”的法官检察官,即使不担任院领导也能自然晋升到一级法官、一级检察官,享受正科待遇。市法检“两院”的法官检察官,可以自然晋升到四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检察官,享受副处待遇。在职级晋升上,法官检察官比普通公务员晋升更有优势。

法检事业改革(司改释放的改革红利)(2)

第二类受益人员是: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主要从事办案辅助工作,是法院检察院一支警务力量。

司改后,法检“两院”的司法警察执行人民警察工资标准,除基本工资以外,还享受警衔工资、加班补贴、执勤津贴等,工资待遇比普通公务员高38%左右,待遇仅次与法官检察官。

在职级晋升上,司法警察参照人民警察职级晋升标准,有单独的警务序列。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级晋升到一级警长没有职数限制,基本上可以享受正科待遇,县法检“两院”的司法警察,少数任大队长职务的中层干部,还可以晋升到四级高级警长,享受副处待遇。

可以说,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待遇好,职级晋升快,是司改中享受司法红利较多的人群。

第三类受益人员:聘用制书记员

聘用制书记员是法院检察院没有正式编制的人群,司改后,这类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得到相应的提高。

从招聘情况看,多数省份法检“两院”的书记员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统一招考,书记员的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分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也就是说,书记员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时间越长,工龄工资、职级工资都会逐年增加,但工资不会高于法院检察院普通科员的工资水平。

法检事业改革(司改释放的改革红利)(3)

在福利待遇方面,书记员享受正常的带薪休假、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等待遇。

与司改前相比,书记员招录门槛提高了,由司改前各单位自主招聘改为省级层面统一招聘,人员素质的提高,工资待遇也相应得到提高。

总之,司改红利惠及法检“两院”全体人员。只不过,法官检察官、司法警察、聘用制书记员在司改中,享受的司法红利比较明显,最有获得感。其他司法行政人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资待遇也增长了20%左右,只不过,这两类人员,受职数限制,晋升仍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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