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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发生过一件事:
妇女节当天,渴望妇女解放的女性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武汉街头“集体裸奔”。
她们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向封建陋习和男尊女卑宣战,
1920年,在当时中国最繁华的上海,政府曾公然以法令的形式,公布实施“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的规定。
这个法令的大致意思是,女性不能穿着奇装异服,如果穿着过于暴露身体部位,特别是包括裸露胳膊、大腿或者低胸等服装,都是属于不成体统的违法行为,都将面临被逮捕入狱的惩罚。
短短七年的时间,女性就选择如此偏激的方式解放自身,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的扭曲历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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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11年辛亥革命的胜利,使得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土崩瓦解,满清王朝也被民国政府所取代,在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发生着不同的改变。
各种新制度和新主张,也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演着“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的好戏。
在三民主义的倡导下,反对封建毒瘤的变革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女性解放和女权平等。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长期形成的女性缠足“裹小脚”就成为了举国上下“反封建拥民国”的正确选择。
缠足裹脚确实是对女性长期无视和摧残的集中体现,它象征着女性是没有独立人格的,附属于男性的物品。
女性没有一丝的自主权,自己所有的一切都需要取决于男性,为了男性的审美和观念,女性只能牺牲自己的身体,忍受各种束缚与折磨。
对于民国初期的女性解放来说,禁止女性缠足裹脚的“放足”,既是社会进步也是积极变革。
为了彻底消除女性缠足裹脚,民国政府颁行政令,明文规定“不得娶足不放松之女为妻”,虽然这样的政令或许有些过火,但是也足以看出,当时全社会对于女性缠足裹脚的反对热情之高涨。
禁止了缠足裹脚,女性从身体上开始有了自由和解放,原本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然而政府的下一个法令却是强硬要求女性“束胸”。
这个法令让民众非常疑惑:
束胸和缠足没什么两样,这不是又回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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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束胸”远没有“缠足”那么历史悠久。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男尊女卑和三纲五常以外,对于女性至多是要求不得穿着裸露,很少出现强制女性紧裹双乳,女性要像男人一样“平胸”的要求。
在唐宋等朝代的书画作品上,我们也能够清晰地看到,这些封建王朝对于女性乳房也是没有强制束胸的。
民国初期毕竟还是处于动荡之中的,国民政府虽然比封建王朝更先进,但是作为以资本主义为基础的国民政府,毕竟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所以从客观上无法真正做到女性解放和女权平等。
人们只是看到了女人裹小脚,这种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陋习,简单地以为不裹小脚,就是女性解放。
让女性与男性在身体外貌上尽量相近,就是男女平等,一刀切式地认为这就是民主发展和社会进步。
同时,西方资本主义思潮汹涌地在旧中国传播,很多人以西方为天堂和圣地,盲目且不加甄别地全盘西化。
这其中就包括从英国传入的,使用小马甲和小坎肩,通过非常紧致的内衣,用纽扣进行固定,从而对女性乳房进行“束胸”,使得女性的乳房收紧,从而让坚挺的乳房变成“飞机场”。
正是因为这种盲目的崇洋媚外,使得这种舶来品,首先在大城市的女学生与高知阶层女性中,受到争相效仿并继而散播开来。
虽然已经是民国新政府,但是这其中仍然有不少人,还是封建旧思想的支持者,认为女性穿着暴露或者袒胸露乳,有违封建道德和封建体统。
女性的这种束胸,又恰恰给了这些封建遗存们,继续打着民主和解放的名义,实施禁锢和摧残女性的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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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上海的一位江姓议员就认为:女性穿着大变,裸露胳膊、大腿和低胸等,奇装异服招摇过市,有伤风化且冶容诲淫。
他的这个观点得到了政府的肯定,这才有了“裸露就要入狱”的禁令。
该禁令一出,不要说低胸服装,就连睡觉都需要穿着很长的背心。
为了避免因为暴露身体而被逮捕入狱,很多女性都只能选择将自己的乳房“束胸变平坦”。
而对于没有束胸的女性,则还要被无情地贴上了“天乳犯”的侮辱标签,或者被误认为风尘青楼女子。
当时的街头一景,更是可以看到女人们,不论是坐立行走,还是家里屋外,也大都是低头含胸的姿势,只有这样才尽可能显得自己前胸的平坦。
整个社会的风气,也不由自主地散发着,阴沉、胆怯和不振。
原本因为禁止裹脚所带来的女性解放的进步步伐,被天乳犯和束胸运动,一下子倒退回另一个侵害女性的极端,让女性解放的双乳承受了更加深重的苦难。
就在禁令发布不久后,《民国日报》首先发起了对过分束胸的质疑,该报认为,女性的这种不科学的束胸,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做法。
欧美人体型比亚洲人体型大,这种方式对于欧美的女性而言,对她们更丰满的乳房,起着一定的承托和稳固的作用。
然而,亚洲女性乳房本就相对娇小,如果再被这些紧身马甲长期紧裹,必然因胸腔挤压和心脏的血液循环不畅,导致乳房畸形和病变,尤其特别容易诱发肺部疾病。
这样对于一个国家的人口延续是不利的。
除此以外,有远见的知名人士,也对这种封建残余和影响民族的极端做法提出了批评和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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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胡适先生也在公开场合,明确阐述过自己对待束乳的观点。
他认为乳房自然而然地生长发育,而人为地将乳房紧裹并压平,违反乳房发育的自然规律。
不论是出于部分女性所认为的“平坦美”,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遗毒使然,都是对女性自己和未来孩子的不负责任,如果这种不良风气不加以阻止,将来谁还能做母亲呢?
在接下来的几年间,虽然有政府的禁令,也有政府要员的帮腔,但是作为已经从放足中解放出来的女性,身受西方与东洋新思想和新文化的影响,已经不可能再受困于“束胸”的陋习。
她们要通过一场前所未有的,反对束胸提倡天乳的变革,获得真正的女性解放。
于是,在1927年的武汉,爆发了震惊全国的“女性街头集体裸奔”事件,正式点燃了“天乳运动”的熊熊烈火。
持续近一个月的女权解放运动,不断将反对束胸的影响波及到全国各地。
这一震撼世人的创举,也引起了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反思。
与此同时,作为中国近代地质学的奠基人,从德国留学回国的朱家骅博士,正任职于广东省民政部门。
他始终关注着,几年来愈演愈烈的“天乳运动”,并一直致力于彻底革除,强制女性束胸平乳的封建陋习。
那个年代的广东,始终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发祥地,任何民主所推崇的思想和观念,总是很容易在这里找到生长的土壤。
在朱家骅博士的努力下,广东省政府率先于1927年7月7日,将《禁止妇女束胸的提案》公诸于世。
提案里要求以布告的形式全省下发,在三个月内广东省全境实现“妇女禁止束胸”,对于三个月后发现仍然束胸的,将罚款五十大洋。
为了保证解禁政令能够被贯彻执行,广东省政府还别出心裁,设立了“天乳运动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不但履行政令监督,而且还在《广州民国日报》上刊发六言昭示,利用舆论对广大民众进行普及教育。
该提案在广东省的通过和实施,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将“天乳运动”推向了风口浪尖。
随后,各地名人学者纷纷撰文批判束胸危害,专家也从身体健康角度警示大众,各地政府也跟进和效仿,陆续推行了类似的以“放胸”为目的的政令。
“天乳运动”是由女性自觉发起的,旨在真正冲破封建陋习,实现女性解放的第一次成功的觉醒和抗争。
随着“天乳运动”的胜利,外国的“义乳”也就是乳罩,开始被越来越多的女性所接受。
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当时第一城市的上海依靠着发达的经济和商业影响力,透过电影明星效应,将“抛弃束胸选择义乳”的生活理念,带给了旧中国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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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用一百年后的视角去回看这段历史,对当初在“天乳运动”中,勇于抗争而裸奔的女性们钦佩之余,也不禁感慨。
不论从进步的放足,被倒退的束胸而取代,再到最后“天乳解放”的胜利,这些政令的背后都是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推行。
从不许婚嫁到逮捕入狱,再到罚款五十大洋,两次颠倒的“纠错”政令,让我们看到了民国政府的民主虚伪与历史狭隘。
对比之下,旧中国的女性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1949年后的新中国里,才真正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新中国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的保障下,中国女性才第一次真正的实现了,男女平等和女权解放,随着新中国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女司机、女飞行员、女将军更是层出不穷。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女性活跃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但可以参政议政,甚至可以在高精尖的航空领域。
女研究员、女工程师和女航天员,也是新时代的女性典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女性独立民主程度最高的国家。
我们应该为拥有这样的祖国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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