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员工的工资”这种表述其实是不准确的。此外,每年7月都是公积金的调基月,这也就是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必须每年核定一次。
更为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怎么计算?这个问题会涉及 4 种情况,每一种情况的计算方式都不同。我们一一来看看。
- 2020年全年在职 - 全年工资月平均值
全年均在职的员工缴费基数的计算是最简单的,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020年1月至12月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另外,这里说的工资指的是员工的税前工资,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收入。
- 2020年入职 - 实发月工资平均值
这种情况多是指员工可能在2020年4月 / 6月 / 9月入职,那么此时就不够12 个月了,这时候就需要按照实发月数计算。比如员工是2020年6月入职的,所以2020年度就只上了6个月的班,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020年6月至12月间的工资总额除以6。
- 2021年新入职 - 首月工资申报
如果员工是2021年新入职的员工,包括应届生第一次入职和跳槽到新单位的职工。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同一单位或公积金周期内基数不能变更。但如果更换工作,员工可以到新单位后按新单位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因此,公积金缴费基数就以进入新用人单位第一个月的工资进行申报。例如,首月工资是8000元,那么该员工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就是8000元。
- 工资不满整月 - 换算成整月计算
这种情况多见于新入职员工。例如,员工是4月中15号入职,实际工作日天数为10天,实发工资5000元。那么这5000元肯定不是整月工资,因此,就需换算成整月后再计算基数。那么,4月整月工资 = 5000/10 x 21.75(每月的平均工作日)= 10875元。
此外,公积金缴纳基数的工资指的是广义上“工资”,它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但有很多企业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未将奖金、补贴等计算在内,这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降低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为企业节省了成本,但却侵害了职工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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