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异地工程涉税事项办理路程远、时间紧,报验难,遇到紧急事情或极端天气更是让人头痛。
税务人员:莫担心,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让你免除困扰,轻松办理涉税事项。
跨区域涉税事项操作指引预缴、反馈篇
(适用于跨区域经营地广东省外及深圳市企业)
(一)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
1.选择【跨区域报验户】身份,按提示依次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注册手机号码、密码进行登录。
请注意:若当前登录电局账号的实名信息与该报验户在金三税务登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报验登记办税员判断均不一致的,点击登录则提示“输入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账号不存在绑定关系,不能办理该报验户的业务”
2.登录后请按提示框“请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输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再依次选择对应的行政区划、主管税务机关,然后先点击【查询】,再点击【选择】。
3.进入界面后请选择所需要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
(二)依次申报税种
01、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建筑服务类)
(1)点击选择左侧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然后再选择序号2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建筑服务类),点击【我要申报】,根据弹出的弹窗,先确认主管税务机关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2)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表页面后,请选择【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根据表格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依次选择【广东省】、【xx市】、【xx区】、【xx镇】,填写项目详细地址,最后在建筑服务对应栏目填写本次需预缴增值税的含税销售额。
(3)完成【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后,请点击【附加税费情况表】进行核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如有分包款差额扣除请填写【扣除金额】,并点击左上角【附送资料报送】上传相关文件。单个文件大小限制为20M,发票较多或合同较多请合并到同一文档中再进行上传,推荐上传PDF版本。上传合同需含有合同项目、合同金额、合作企业、企业公章等主要页面)
(4)完成【填写申报单】、【附送资料报送】后,请点击右上角【保存】、【提交】,系统将会弹出申报成功页面。
02、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1)回到首页左侧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选择序号为3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进入企业所得税预缴表后根据表格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预缴期】(按月或按季),填写【当期预缴实际经营收入】。
(2)核对【当期预缴税款】确认无误后选择【银联缴款】。
03、印花税申报
(1)回到首页选择序号5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我要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后选择“按次申报”,并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
(2)勾选印花税之后,按照提示进行税源采集,点击确定后,请选择【新增税源】。
(3)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完成按次申报的信息填写后(如下图(3-1)),点击【保存】(如下图(3-2)、图(3-3))。
图(3-1)
图(3-2)、图(3-3)
保存成功
(4)保存税源信息之后,根据提示跳转申报。
(5)完成【填写申报单】、【附送资料报送】后,请点击右上角【申报】、【确定】。
(三)清缴税款
1.申报成功后点击【清缴税款】进入清缴税款界面,查看是否有数据,如暂时还未存在数据则静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再核对进行税款清缴。
2.核对税额并缴款。注:税款较大可进行分次勾选进行分次清缴税款,也可以在【实缴金额】列进行修改拆分税款进行清缴。
3.进入界面后请选择所需要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
(四)开具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
1.缴款后点击【电子税票】,页面跳转后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选择后点击【查询】。
2.勾选已缴款项后请点击【打印】,可进行保存、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各税种申报预缴完毕后,针对一些疑问,
小编来敲黑板啦!!!
问:为什么现在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中不能选择个人所得税(建筑工程带征0.4%)进行申报?
答:目前异地建筑异地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块已关闭,纳税人预缴申报时不能选择核定征收,只能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如为第一次报验预缴或前期未进行过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的异地企业需到前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得到下载密码后,自行到自然人扣缴客户端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问:报验提交后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重新登录并输入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等信息但是查询不到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由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业务需要后台人工审核,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
问:完成增值税和附加税预缴申报后,在【我要缴款】找不到应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税款?
答:由于跨区域增值税和附加税预缴申报需要后台人工审核,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
问:在【我要缴款】切换了支付方式或者支付失败需要重新支付时,发现找不到应缴纳的税款?
答:以上情况需要后台人工处理交易失败的记录方可重新发起支付,如遇这种情况可致电外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热线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解决。
问:同一用户在办理A、B两家不同的企业的预缴业务时,存在两家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交叉混淆?
答:以上情况为后台数据错误,请关闭浏览器再重新登录。
跨区域涉税事项情况反馈
(一)请点击【事项办理】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情况反馈界面,再点击【我要申请】,然后请点击【确定】、【下一步】。
(二)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表】中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和带*号的信息,并点击如下图所示的增加按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出经营情况,填写无误后请点击右下角【下一步】,跳转到提交页面根据实际情况是否上传资料,并点击右下角的【提交】按钮,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完毕,这样整个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流程就已经办理完毕。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开发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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