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中,很多人都不明白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什么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弄反了权利义务关系,不仅借出去的钱拿不回来,甚至还要还别人钱,这就太委屈了。该怎么区分这四种称呼?他们各自代表什么意思?以下找法网小编教您来快速区分四种称呼和他们各自代表的意思。

在我们常见的借贷关系中,例如借钱给朋友,被法律称为民间借贷行为。在一个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相对应而产生的。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分:

债权人,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一般是借钱给别人,借钱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

借款人为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快速区分债权人)(1)

债务人,是指因为借了别人的钱,所以就有了还钱的义务,因此叫做债务人,一般是指伸手借钱的一方,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需要还钱给债权人。

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区分:

出借人,是指将钱借出去给别人的一方,借出后可以享有债权,这里等同于债权人。

借款人,是指需要借钱的一方,因为借了他人的钱,所以有还钱的义务,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需要还钱给出借人,这里等同于债务人。

债权人、债务人、出借人、借款人的区分:

债“权”人= “出”借人

债“务”人= “借”款人

找法网小编最后提醒:

债权人和出借人虽然享有债权,但是应当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行使债权,我国目前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和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胜诉权,即债务人还不还全凭自愿。

来源:找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