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最毁三观的家庭是怎么的(奇葩家庭都挺好涉法问题真不少)(1)

近日姚晨、郭京飞等人主演的电视剧《都挺好》热度持续发酵,几名主演纷纷冲上热搜,且仅在腾讯视频的点击量就接近了10亿,可谓收视率和口碑双丰收。

该剧改编自阿耐的同名小说,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本就畸形的原生家庭破碎后的一地鸡毛。

表面上,苏家老大苏明哲,名校毕业在美国工作风风光光;老二苏明成,小家庭和睦温馨可人;小女儿苏明玉事业有成令人羡慕。

但背后隐藏的却是同一家庭子女间截然不同的待遇。

苏母为了大儿子出国,二儿子找工作,卖了小女儿的房间,可谓不惜血本。二儿子要旅游苏母张口赞助两千,却因为小女儿想报名一千元的补习班勃然大怒。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苏明玉自18岁起就与父母约定断绝了亲子关系,一路奋斗逆袭成为职场女精英。而在母亲的呵护下成长的二儿子,成功变成妈宝男。

不少人对苏明玉的遭遇感同身受,而对苏大强的贪得无厌、苏母的冷酷无情更多的是义愤填膺。因此不少网友都在刷屏,“心疼明玉”,“面对这样的爹妈,还不如就真的断了关系”……但这个血缘关系是说断就能断的吗?苏家父母对子女如此厚此薄彼是否违法呢?在关注这部热播剧的同时,关于亲情法理,赡养遗产等法律问题也成了网友们热议的话题。

聚焦1 苏母突然离世的遗产异议

小女儿和家里断绝关系能否分遗产?

由于母亲严重的重男轻女行为,极大伤害了苏明玉的感情和利益,一气之下她和家里断绝往来,直至母亲去世后才回家料理后事。这样的做法,还能否获得母亲的遗产呢?

虽然苏母留下的遗产并不多,而且苏明玉也对遗产并不在乎,但在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孔姣律师看来,苏母的遗产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应由她的所有的继承人来继承,当然也有苏明玉的份额,但是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对于少尽赡养义务或者是没尽赡养义务,应当予以少分,但是不能不分,这是法的规定。苏明玉要或者不要,也都在情理之中。

老伴儿女俱在遗产该咋分?

苏母葬礼后,老伴儿苏大强回家取存折,结果被小女儿苏明玉撞见,明玉借此吓唬老爸称,存折上是母亲的名字,所以这笔钱以及房子都属于遗产,需要苏大强和子女平分。尽管是一句玩笑话,但是也把老爹苏大强吓得半死。那么现实中是这样吗?

对此,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锋表示,苏母离世后,首先应该明确的就是苏母和苏大强的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共有财产中只有一半才是属于苏母的遗产。苏母名下的存款折和房屋中,有一半本就属于苏大强,而不属于遗产,是无需分配的。

这个消息对于抠门的苏大强来说,应该算是一针强心剂,当然,以他的小气劲,估计连那一半都不愿意分。

生前厚此薄彼分遗产是否有倾斜?

在剧中,苏母日常生活中的花销比例严重倾斜,对于苏明玉甚至未尽到合理的抚养义务,大部分花费在苏明成和苏明哲身上,为大儿子出国卖房掏出十几万,为二儿子找工作买房买车更是花掉了大半辈子积蓄,却连女儿1000元的补习班都不给报,考清华的苗子竟因为免费名额送去师范……。那么按这种情况来看,遗产分配是否应该有所倾斜呢?

关于遗产继承,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邓雯芬表示,遗产分割主要根据对被继承人尽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继承人本身是否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等因素适当调整。虽然该剧中苏母日常生活中的花销比例存在倾斜,但这不是目前法定的影响遗产分割的情形,对于苏母的遗产如何分割问题,根据现行法律应当在苏大强及三名子女四人之间均等分割,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适当考虑有无法定多分、少分及在分割上应适当考虑的情形,或者由四位继承人之间协商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

当然,从剧中我们可以看出,好面子的苏明哲不会要,妈宝男的苏名成想要但不敢要,不差钱的苏明玉不会要,最后当然是落到小气贪财占便宜没够的苏大强身上。

聚焦2 苏父小账本背后的债务关系

偷记“抚养账” 子女成年再要回?

剧中苏大强有一套账本,里面记载着苏母生前为三个子女提供的每一笔资金,小到某年某月谁买了一串糖葫芦,大到为哪个儿子提供了房屋首付款等等,时间跨度三十多年。而这三摞账本尤以小儿子苏明成的为甚,里面包括为他买房、换车等消费,总共记了六个本,而记录最少的是苏明玉,仅有薄薄的一小本。拿着这个尚方宝剑,苏大强要求小儿子一家还账。

那么问题来了,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为子女的这些花费是需要返还的吗?

陈琼法官表示,目前生活中,父母为子女购房购车等出资的情形非常普遍。对父母出资行为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父母的明确表示为标准。一旦父母在出资时或出资后作出赠与意思表示,那么日后再主张借贷关系一般难以得到支持。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彼此间密切的人身财产关系,父母的借贷往往没有借条,父母的赠与也往往没有明确的表示。如果父母有关借贷的举证不充分,一般应认定该出资为赠与行为,不能要求子女返还。

可以看出,虽然苏大强很有心地记了账,但是在苏母为子出资时,还是抱着“自己儿子说什么还不还的,拿去用吧”这样的态度,所以苏大强想要账,最有效的办法居然就是剧中“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法,所幸儿子儿媳还算孝顺,愿意还账,不然还不知道要看苏大强作妖到什么时候。

聚焦3 断绝亲子关系后的赡养义务

你爸还是你爸 该花还是得花

剧中,由于母亲的偏颇,苏明玉自18岁开始,就和父母达成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近十年时间她没有再向父母要钱,也再没回过家。那么现实生活中,这种断绝亲情关系的约定有效力吗?是否达成协议就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了呢?

生活中,我们也不时能够看到和父母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提出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但是在陈琼法官看来,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句话总结就是“你爸还是你爸。”

这是因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并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只有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才可能通过法律解除。

既然无法解除亲子关系,当然也不能免除赡养义务啦。

父母抚养不尽职 赡养义务也不能打折

当然也有人问,既然不能免除赡养义务,那么苏明玉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父母区别对待导致家庭花费严重不平衡,那么在尽到赡养义务的时候是否应该有所区别?

邓雯芬律师表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原则上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拒绝履行这项义务。

虽然在苏明玉成长过程中,父母在家庭花费上存在区别对待,但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剧中的情况并未达到减免赡养义务的边界,不能成为苏明玉尽赡养义务与其他子女有所区别的前提。因此,“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到老”仍是我们目前对待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主旋律。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白龙

通讯员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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