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从9月26日开始,哈尔滨市将组织各相关部门全员参战、全线出击、全域防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砺剑”行动,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打赢二十大交通安全保卫战、攻坚战、整体战。
增强协调性 围绕“四个全面”形成整治合力
各区县、各部门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整体推进”的原则,持续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底线、红线。
对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采取联合约谈、综合执法、叠加处罚、征信惩戒等措施,强力整治易肇事肇祸、违法违规问题,使交通参与者、企业经营者安全意识和行为强制入轨。
严格落实防疫转运有关规定,强化转运组织管理;大力推进“亮尾工程”,确保国庆节前所有农机车辆全部粘贴“反光贴”,并深化警农联合,高频次联勤执法,开展逐车检查,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治超力度,每日开展联合夜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依法对运输车辆、货运企业、承运人、驾驶人顶格处理、上限处罚;源头监管建筑工地,杜绝违法渣土车超载和超员送工车上路;加强对违法占道治理,派专人对早夜市场死看死守;深化“护校行动”,严格治理校车、送子车违规经营、不按路线行驶等行为;规范涉旅包车市场秩序,严禁使用资质不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完善恶劣天气、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立现场指挥等机制,提升快速救援、快速转运、快速处置等效能。
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播发打击严重违法新闻,公布一批违规企业和违法驾驶人“黑名单”,形成警示震慑,营造守法守规出行的良好氛围。
增强主动性 通过“四个管住”做好交通隐患源头治理
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区县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大要素,统筹做好交通隐患源头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推动融合发展、职能扩充,做到隐患不出村、违法不上路;强化营运资质准入、审核、年审的源头管理,提高“十类重点车辆”驾驶人操作规范的培训养成,对严重违法人员暂停营运、取消资质;对今年以来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通过拦查、短信、“交管12123 ”APP推送等措施,逐人提醒警示。
打击非法改型改装行为,严禁市场销售低速四轮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完善车内动态监管,严把校车、旅游车、网约车等客货运输许可关,严查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做到不消除隐患不营运;深入治理车身反光标识不清、长期脱查脱检等突出问题,做到不消除违法不上路。
对高速路、国省道、景区道路存在的路侧护栏和中央隔离栏缺失损毁、防护等级低,以及重点路段交安设施设备或标识标牌缺失损毁等高风险隐患,逐点增设减速带、让行标志、爆闪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紧盯断头路等道路,逐路逐患规划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及时修复破损道路,抢抓工期、确保进度、及时回填,确保道路完好、行车安全。
强化“两客一危”等客货运企业监管,全力督促90家重点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适时公开曝光一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对违规企业一律封停。
增强针对性 聚焦“六个强化”从严查处交通违法
“砺剑”行动中,特别是国庆节期间,交警部门将发挥交通治理主力军作用,依托全市30处固定岗、176处高峰岗、14处疫情防控卡点、122个网格,全面扩大路面执勤警力覆盖面。
在主城区派出50辆铁骑,对12条重点主干街路开展巡逻;每天7时至19时,根据区域范围安排3车6警的“巡逻车队”,对重点商圈、交通枢纽周边进行巡逻管控,依法严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早晚严查违法载人、超员超速、闯红灯;深夜严惩酒驾醉驾、超载超限、炸街扰民;日间严管景区景点、沿江两岸,加大旅游景区道路的疏导管控力度。
依托出城卡点和入城防疫卡点,双向设置固定执勤岗位,警力不少于“两车四警”,坚决落实“逢点必查、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上限处罚、绝不姑息。
全面启动警车“双向巡逻”机制,着重加强高危路段的巡逻频次和密度。要在哈同和京抚等高速、国省道、通乡通村道路启动双向巡逻,常态路段每30公里一辆警车,危险路段每20公里一台警车,增加巡控频次,扩大警力覆盖面。
开展联合执法,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以及高危车辆,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跨区整治、联勤整治。
按照“先主、后次、再支路”的顺序,进一步提高规范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在国庆节前,将事故多发路段的标线、护栏、隔离墩全部维护、建设完毕。
对行人穿越横道、跨越护栏、闯红灯、逆行的,一律严管;对停车不顺位、不头齐,双排、多排、占压盲道的,一律严罚;对港田车、外地号牌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上道的,一律严处。重点查处炸街、追逐竞驶、假牌套牌、超载超速、酒醉驾、闯红灯、扣满十二分继续驾车、逾期未检验、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见违必究、有违必处。对不听劝阻、不服管理、甚至阻碍执行公务的,一律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摄影:腾宇飞)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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