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百家里的儒学道学墨学 莘靖聊国学十五(1)

《周官 保氏》中所言“六书”,实际上为汉字六个特性。现代汉语中已经几乎见不到转注和假借,其他四个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就文字本身演变而言,六艺中的指事、象形、会意、形声需要造出独立的文字,转注、假借则不必造字,用其他字“代替”,能表新意即可。

象形就是画成一形,以象一物。日、月、水、火之类即是。因字形要象一“物”,象形字基本上是名词。“象”为外形与字形相像,不是属性与字形相像。如“火”字,只表示出火焰升腾的样子,火发光发热的特性从字形中看不出来。有人说,凹凸二字指的是一个不平坦的面,是一种属性。但也有人将凹凸作为指事来看,认为不属象形。这种争论属于较为专业的文字学,小学阶段,主要是懂得汉字构成的基本特性。象形字有单体,也有合体,如“果”字就是合体象形。象形字所象的物,是一类物或一种物,不会是指一个独有之物。文字须用来交流和记录,否则没有存在价值。如果世间只有一个唯一存在物,造一字象其形,是无法交流的,记录下来其他人也不可能知晓,更应视为一幅图画,不是一个字了。有人说“日、月”就是只有“唯一”一个存在的物体,但日、月虽独有,天下人人能见,象其形,可交流,也可记录,属典型“单体成类”,虽是唯一单个的存在,完全能作为一个“类”。今人认为:日、月属于恒星和卫星,也属一个类。古人根本没有恒星、卫星概念,在理解上不可用这样的思路做判断,莫把古人当今人。

指事,造一字,以指一事。所指之事,可是一种“事件“,或是事物的一种属性或状态,或是一种概念。这里所说的属性、状态是对象表现出的一种共有“性质”,如:“飞“字在古汉字里,上面还画了个象鸟头的形状,下面展开的双翅,指“飞”这样的属性,不是“鸟”这个事物。可以说鸟在飞、虫在飞、云在飞等等。对象不同,“飞”为共有状态。“本”字,木下一横,指木的根,根为木之本,万物以五行为本,变化以阴阳为本,为人以诚信为本,这些古人都认为天经地义,是一种属性。数字一、二、三、四都指“数”这个被抽象出来的概念,此属性万物皆具备。因而,指事除名词外,多有动词、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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