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杜先生在硚口一家药店买到过期板蓝根,家里6岁的孩子喝了一小袋过期板蓝根,担心对身体不好,杜先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可药店老板却说了,这过期药吃了对身体没啥害处,一起来看看。
武汉硚口的杜先生发现自己的儿子有咳嗽流鼻涕的症状,于是去家附近的“康汇药房”买了一盒小儿板蓝根颗粒。
杜先生:“晚上回去小孩喝了一包,第二天早上我妈跟我说再备一盒,我第二天早上又下来了又买了一盒,买一盒我刚刚到家,我一看这个日期发现过期了。”
杜先生马上检查儿子头一天晚上喝的那盒板蓝根,发现同样过期了,保质期是从2017年至2019年8月期间,杜先生马上拿着两盒过期板蓝根找到药店老板。没想到老板竟然说过期药喝了没事。
杜先生:“她就跟我讲这个药喝不死人,她说没事的她自己也喝过期药,过期的食品吃了对人有害,何况是药物,比食品还严重些,而且我小孩现在才6岁,往后还长。”
杜先生说,这两盒药老板不退不换 ,他只能向职能部门举报。他希望药店老板写个保证书,承诺孩子吃了过期药后不会有任何负面影响。帮女郎随后和杜先生来到位于古田古画路的康汇药房,一看到帮女郎,店老板陈女士就情绪十分激动。
帮女郎对话康汇药房负责人陈老板:“(喝了药会不会有问题)我跟你说百分之百没问题,过了24小时没事就没问题(你们应该上架之前要定期检查药品有没有过期)我上掉了,你听我说,这是我的失误(上掉了是什么意思,没有进系统对吧)没有进系统。”
陈老板介绍,杜先生的药是分两次买的,分别是9月25号晚和26号早晨,第一次买药她不在店内,没有给杜先生开收据,第二天早上的那一盒板蓝根是她本人亲售的,杜先生买完后还索要了收据,杜先生一离开店内,陈老板就发现药过期了,赶紧追出去联系了杜先生。在陈老板看来,杜先生再买一盒板蓝根并要求开收据是为索赔取证。
陈老板:“过期的药是属于劣药,是一到三倍的罚款,我们有法规,我是执业药师,我要跟他解释,他要我2000块钱,他讹诈我你知道吗,说2000块钱我理都没理(部门该罚款就罚,我们是一个公正的媒体,但是有一点我想让您知道的是这个药他小孩确实吃了,你有没有向他表达过歉意,说你们的管理失误)我讲了的,当时就讲了的。”
杜先生讲自己并没有讹诈,毕竟孩子吃了过期药,怕对身体有影响。帮女郎随后联系了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田所王副所长赶到现场调解。王副所长表示,此前他们就接到杜先生投诉,目前该案还在受理当中。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田所副所长王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销售金额一到三倍的处罚,这是进国库的钱,她违法了,不管性质是大还是小,按照法律法规我们要处罚她,这是我们的执法程序要走,至于它对人体有没有伤害我们不能下这个结论,因为我们不是权威机构。”
在帮女郎和古田所的共同调解下,陈老板退还给了杜先生两盒板蓝根颗粒的钱,共计24元。至于保证书,陈老板说没法签,杜先生可以找医疗机构做体检或鉴定,再找陈老板索赔。陈老板也当场因药物过期问题向杜先生道歉。
陈老板:“人的一生没有完美的,我干了30年,是我的责任我的错误,我是法人,对不起,我是错了真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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