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的辐射控制区及进入控制

一、 辐射控制区

大亚湾核电站对带有放射性的区域,建立辐射控制区,实施特别的辐射监测和防护措施。一般来说,控制区采用建筑物实体边界与外界在空间上保持隔离状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和物品进出该区域。

大亚湾核电站放射性控制区分为一个主控制区和数个子控制区。

(1) 主控制区建立在核岛厂房,主要包括:

Ÿ 反应堆厂房(RX);

Ÿ 燃料厂房(KX);

Ÿ 核辅助厂房(NX)的绝大部分;

Ÿ 连接厂房(WX) 的一部分;

Ÿ 电气厂房(LX)的一部分;

Ÿ 大修时承包商人员出入口(ET)的热更衣间。

(2) 子控制区分散在辅助(BOP)厂房,主要包括:

Ÿ 热车间(AC);

Ÿ 放射性废液排放站(QA);

Ÿ 放射性固体废物辅助厂房(QS);

Ÿ 放射性固体废物库(QT);

Ÿ 现场实验室(AL)的热室。

(3) 特殊情况下,控制区外的辐射探伤现场和放射性物质运输现场(如大修时核岛厂房外龙门吊下)等也可设置为临时控制区。

为方便管理和监控,电站将控制区按辐射水平从小到大划分为绿区、黄区、橙区和红区四类子区。各子区之间都以现有厂房建筑物实体(如墙、门、地沟和栅栏等)为边界。除绿区外,在各子区的入口处均设置与该区颜色一致的辐射标志,以提醒进入人员注意。控制区子区的分区标准见表1-1。

辐射测试接收机设置(核辐射与防护5控制区及进入控制)(1)

表1-1控制区子区的分区标准

为防止控制区工作人员体内污染和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严格禁止在控制区内进食、喝水、吸烟和大小便。

控制区子区是按辐射水平大小划分的,而不同的控制区子区,其放射性表面污染的控制标准也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橙区和红区不控制表面污染水平,一是考虑进入这些区域的几率极小,即使需要进入,可采取防表面污染的措施;二是尽量减少因频繁去污而导致的额外受照。绿区和黄区必须控制表面污染水平,发现污染应及时去污。绿区或黄区的污染水平和污染面积达到表1-2所示数值时,分别定义为放射性污染扩散事件和事故。

辐射测试接收机设置(核辐射与防护5控制区及进入控制)(2)

表1-2放射性污染扩散事件和事故界定

控制区无论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的辐射防护事件或事故,当事人均应立即报告辐射防护科,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小后果。当事人所在单位应就发生的事件或事故发出事件通告单,辐射防护科负责组织事件或事故的调查,提出纠正措施,并按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对工作区域的管理主要采用重点防范、全面兼顾的方式进行,确保所有高辐射风险的活动区域置于辐射防护人员的有效监控之下。监控的基本手段包括对人的控制和对物的控制。首先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控制进入和滞留在控制区内的工作人员数量,特别是在作业时间长、辐射水平高和潜在的集体剂量大的现场,充分使用临时屏蔽,同时尽可能将预备人员的短时间休息安排在“低本底”区域,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其次是严格控制和监督放射性物品在厂区内的进出和传输,保证所有放射性物质始终处于被包容的状态。

控制区内由于生产活动将会产生大量的废物,这些废物由现场工作人员按有否放射性,是否回收复用,可否压缩减容等标准进行分类和收集。在控制区内工作现场和废物收集点都准备有红、兰、黄、白四种颜色的塑料袋,其用途为:

(1) 红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可压缩的放射性废物;

(2) 兰色塑料袋用于收集不可压缩或含有水份的固体放射性废物;

(3) 黄色塑料袋用于收集虽被放射性物质污染,但可重复使用的物品;

(4) 白色塑料袋用于收集非放射性的废物或物品。

一般说来,棉制品、安全鞋和安全帽都要回收清洗,然后重复使用;纸制品、塑料制品都是一次性的,使用后即当作废物处理。

至于工作现场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应该用容器收集,防止流淌扩散,亦不得随便放置。工作人员应与三废运行控制室联系,倒入指定的放射性收集坑或容器中。

二、 控制区进出管理

放射性控制区是严格控制进出的区域,所有的边界门全部上锁,为人员和物品进出控制区分别设有专用通道。

(1) 人员进出控制区的管理

主控制区在电气厂房(LX)和大修承包商人员出入厂房(1ET、2ET)设有三个供人员进出的通道。电站正常运行时,所有人员都从LX厂房进出;而换料大修期间,业主从LX厂房进出,承包商从ET厂房进出。女性工作人员无论何时都从LX厂房进出控制区。在人员进出控制区的通道设置有“控制区出入监测系统”(KZC),自动进行人员进出控制、个人剂量记录和人员体表污染检查。

任何人员进入控制区均必须持有《控制区通行证》,控制区通行证分正式的《控制区通行证》和临时的《控制区通行证》两类。

正式的《控制区通行证》(正反面)如图1-3所示:

辐射测试接收机设置(核辐射与防护5控制区及进入控制)(3)

正式的《控制区通行证》

在控制区内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正式《控制区通行证》。正式《控制区通行证》分为兰色和黄色两种。兰证用于核电站业主员工;而黄证用于承包商员工。由于大修期间进出控制区的人员很多,规定持不同颜色《控制区通行证》的人员走不同的通道,起到了人员分流的作用。

申请办理正式《控制区通行证》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辐射防护培训,并获得所在部门经理的授权;同时还必须进行体检,获得职业医疗中心医生开具的确认健康合格的《放射性工作适任性评价表》,方可办理正式《控制区通行证》。正式的《控制区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

鉴于大亚湾核电站(GNPS)和岭澳核电站(LNPS)已采用群堆管理模式,因此,正式《控制区通行证》在两个核电站是通用的。也就是说,在一个核电站办理的正式《控制区通行证》,也可在另一个核电站使用。两个电站办理《控制区通行证》的电脑联网,可以防止同一个人同时办理两个正式的《控制区通行证》。

临时的《控制区通行证》也称为《控制区临时通行证》,为白色,如图1-4所示。

辐射测试接收机设置(核辐射与防护5控制区及进入控制)(4)

临时的《控制区通行证》也称为《控制区临时通行证》

在核电站从事非放射性工作的人员,以及来核电站参观、访问或考察的人员,进入控制区,必须办理《控制区临时通行证》。

申请办理《控制区临时通行证》的人员必须填写《控制区临时通行证申请表》,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处长签字同意,再经辐射防护科科长批准。《控制区临时通行证》持有人进控制区必须由具有辐射防护二级授权的人员陪同,陪同人必须在《控制区临时通行证》上签名,承担被陪同人的安全责任。规定《控制区临时通行证》持有人不得从事任何带有辐射风险的操作。

《控制区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周。《控制区临时通行证》是专用的,即该证只能在办证的核电站使用。

为防止放射性污染个人日常衣物的和人员体表,进入控制区的人员,除短裤和胸罩(对女性)外,禁止穿戴任何个人衣物进入控制区。任何人进入控制区后,都必须按规定穿戴控制区基本防护用品(包括T恤衫、连体工作服、袜子、安全鞋、纸帽、安全帽和白纱手套)。同时,还须佩戴直读式个人电子剂量计DM91,用于个人所受 伽马 外照射剂量的实时监测。另外,如果是辐射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区,还须佩戴热释光剂量计TLD,用于监测个人所受 伽马 外照射的累积剂量。

不同的控制区子区,辐射防护科在控制进入的管理措施是不同的。由于橙区和红区是具有较高辐射风险的区域,进入这些区域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进入许可证》,并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橙区《进入许可证》要得到工作负责人所在部门领导的签字,并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和周密的工作准备,预计工作时间和集体剂量,经辐射防护工程师同意、运行值长签字后生效。红区是被当作禁区来管理的,所有的红区门均上锁,一般情况下禁止任何人进入红区。如果某项作业确需进入红区,办理红区《进入许可证》的手续,除在橙区《进入许可证》的基础上还必须有电站经理的批准。在红区作业的风险分析、工作准备、防护方法和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工作,均须更为严格地控制。所有橙、红区的作业辐射防护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控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受照剂量。

进入绿区和黄区没有附加限制,但在绿区和黄区的人员应控制时间,不要滞留,以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工作人员在控制区的工作结束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经过两次放射性表面污染检测方能离开控制区。第一次通过C1门检测工作服表面是否污染,第二次是在脱去控制区基本防护服后,通过C2门检测体表有否污染。一旦发现体表污染,需通知职业医疗人员进行去污,直到再次检测并合格后,方能离开控制区。

(2) 物品进出控制区的管理

控制区物品进出的边界门由辐射防护科人为控制。人为控制的边界门有双门和单门两种。双门之间一般为缓冲间、吊装间或暂存间。辐射安全程序规定,在物品进出控制区时禁止双门同时开启,以防放射性物质扩散。

事故情况下,物品进出控制区的边界门也可作为应急人员的临时进出通道,以保证消防人员、设备抢修人员和器材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控制区物品出入的管理是避免放射性物质失控的一个重要方面。物品进出控制区必须有专人负责。从辐射安全角度考虑,凡在控制区内的物品,未经辐射监测证实,不得盲目地作为非放射性物品处理。因此,物品出控制区前,在边界门处,运输工作负责人和辐射防护值班人员必须分别对物品进行辐射监测,确定其是放射性物品或是非放射性物品。运输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物品有否放射性,分别填写《放射性物品出控制区登记表》和《非放射性物品出控制区登记表》,经辐射防护值班人员核查、确认符合规定后,签字放行。

打算运出控制区而不运出核电站的物品,按其目的地有不同的监测要求:从控制区运到非控制的物品,必须逐件测量物品的接触剂量率和逐件直接测量物品表面污染水平;从一个控制区经过非控制区运到另一个控制区的物品,只须间接测量整个物品包装外表面的污染水平。

三、 高辐射风险的控制

  1. 辐射风险

根据大亚湾核电站辐射控制区的分区标准,将环境辐射高于2mSv/h的房间或区域定义为橙区,高于100mSv/h的定义为红区。这两类房间或区域日常均被上锁,人员不能自由进入。还有一些区域平时辐射水平较低,当周围设备工况变化时会使区域环境辐射猛增,这时就需采取临时封闭等措施。有些区域环境辐射低于2mSv/h,但区域内一些设备的辐射“热点”确远高于这一数值。尽管如此,这类区域不能封闭,只能采取作业过程的辐射控制等措施。

大亚湾核电站的橙、红区数目有限。目前常锁的区域或房间主要是工艺水过滤器、除盐床隔间和中放固废(浓缩液和废树脂等)的贮罐间等。作为特例,反应堆厂房也一直处于锁闭状态,尽管该厂房内大部分房间和区域的辐射水平远低于2 mSv/h。因为机组在功率运行工况下靠近反应堆压力容器和主管道的一些房间内,中子和16N的辐射极强,此外还存在着一回路破损后厂房内空气污染,以及发生火灾时缺少氧气等潜在风险。

停堆大修的一段时间内,当堆芯中子通量测量系统(RIC)的指套管被抽出后使反应堆压力容器底部空间等区域的辐射水平极高,约在2—8Sv/h,世界范围内的核电站曾有数起人员违章进入或误入这类区域而受到大剂量的照射。

燃料组件的吊运和存贮以及固废处置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人员受照的潜在风险。

2. 防范与控制

在大亚湾核电站,所有的橙、红区均被上锁。如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这类房间或区域,执行单位须事先办理进入许可手续分别经本单位负责人、辐射防护科工程师、运行值长和电站经理(只对红区)核准签批后才能进入。进入时每个工作组须包括一名辐射防护人员,他始终在场监护。

反应堆厂房的进入控制取决于机组的工况,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2.1 机组达临界并处于热备用以上工况

反应堆厂房内的各红区房间均上锁,如因工作需要进入该厂房的某区域须和进入红区过程一样办理进入许可手续。此外要求由执行单位负责牵头召开风险分析会,根据所去的区域及工作过程制定防护方案。同时规定执行单位要进入反应堆厂房的工作负责人须参加该会议。

进入反应堆厂房的每一工作组至少有2人,最多不超过5人。 工作组每一位人员须佩戴中子热释光剂量计和呼吸保护器,每组配备辐射测量仪,氧量表和手电筒等器材。

每次进入反应堆厂房的工作人员只能到《进入许可证》规定的房间,不得在进入厂房后擅自更改区域而要求随行的辐射防护人员为其开门。

2.2 机组停堆后的热停和正常冷停堆工况

每次进入反应堆厂房的人数控制在不超过20名,这主要是考虑一旦发生火灾和一回路破损后确保人员一次全部撤离。

在这期间,厂房内的辐射水平较低,绝大部分原属红区的房间都已陆续打开,工作人员可自由到达其目的地。

每次停堆后,首先由辐射防护人员进入反应堆厂房进行辐射和污染检测,根据实际风险挂相应的辐射信息牌和打开不再属于红区的房间门。

电站所有橙、红区门的钥匙均由辐射防护人员保管。任何情况下,只能由辐射防护值班工程师在现场核查作业风险和工作内容后,才将该钥匙交给现场执行监护任务的辐射防护人员。

在非橙、红区但该区域内存在辐射“热点”的设备上操作和检修的现场,按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进行必要的防护和照射控制。依据现场的辐射风险和预计的照射剂量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设置辐射防护停工待检点,由辐射防护人员到场检查现场的准备状态并确认满足要求后允许继续开工。工作人员、现场防护措施准备人员和辐射防护人员分别参照相应现场的《ALARA行动单》履行各自的防护责任。

2.3 燃料吊运期间,机组处于换料冷停堆工况

反应堆厂房仅开通8米气闸门,厂房内一次最多允许100人进入和驻留,厂房内20米换料平台及以上标高的区域,同时最多允许20人停留和作业。在反应堆和燃料厂房分别设置有固定和可移动式辐射监测装置和人员呼吸护器。一旦出现组件破损,在上述两厂房20米平台及各层标高的人员可迅速撤离。呼吸保护器用于确保事故后操作人员在撤离前将换料系统置于安全状态。贮存在燃料厂房内的乏燃料组件完全依赖2000ppm硼水的冷却和屏蔽。对于极特殊情况下需要人员在水下接近乏燃料组件的检修作业现场,按照进入红区作业的要求进行监督。

3. 功率运行工况下进入反应堆厂房查漏的辐射安全要求

3.1查漏的安全规定

1) 查漏行动确定前应进行正当性分析,根据泄漏率、排放裕度及可能涉及区域的辐射水

平等因素,决定是否需要在功率运行工况下展开查漏行动。

2) 查漏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正常上班时间进行,如必须在周末或节假日进行,则应进行

周密的准 备工作,挑选有经验、合格的人员组成查漏小组。查漏小组不少于2人,不

多于5人。

3) 每次查漏前由OPO(运行)值长负责召集由OPM(检修)、STA(安全工程师)、

OPH(辐射防护工程师)参与的风险分析会,与会人员负责将会议的具体要求传达给

相应的查漏小组成员。

4)查漏区域的划分:

根据辐射水平高低对查漏可能涉及的区域分类如下:

5) 查漏人员受照剂量的控制

查漏前OPH负责提供电厂12个月以来的累积个人剂量前50名的人员名单,个人累积剂

量超过15mSv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从事查漏工作。

对于第一类区域的查漏活动,个人剂量(γ 中子)≤2mSv;集体剂量(γ 中子)

≤10man.mSv。

对于第二、三类区域的查漏,个人剂量(γ 中子)≤5mSv控制;集体剂量(γ 中子)

≤20man.mSv。

6) 查漏小组成员须持合格有效的《进入许可证》才能进入反应堆厂房。如需进入反应堆

厂房的橙、 红区,应在《进入许可证》上标明。

7) 在查漏区域内,当出现异常或接到RP人员要求撤离的指令时,查漏负责人应立即

组织 人员撤出工作区域。

8) 发现漏源后的处理原则

9)当堵漏行动难以满足个人或集体剂量要求时,RP人员可考虑暂时中止工作,人员撤出

RX厂房,经过厂长批准,可考虑采取降功率或停堆处理的措施。

10)每消除一个较大的漏源,查漏负责人应及时与主控联系,了解泄漏量的变化趋势,

以决定查漏 行动是否需要继续进行。

3.2 查漏的职责与分工:

1 ) 运行值长

2 ) 当班STA

3 ) 辐射防护工程师

4 ) 维修协调工程师

5 ) 查漏小组成员

作为查漏小组负责人,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方案开展查漏,保证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听从RP

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作为查漏小组成员,应听从查漏负责人的指挥,实施堵漏工作,并按RP人员的要求严格

控制作业时间。

审核《进入许可证》是否有效;作为查漏小组成员,测量作业现场的辐射水平(r剂量

率, 中子剂量率)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明确给出查漏的时间限制和剂量控制值,并

实施 有效地监控;现场辐射水平或个人受照剂量异常时有权中止工作。

3.3 反堆厂房查漏工作中辐射防护事件的典型案例

3.3.1 准备不充分,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

1997年7月18日,2RX厂房内气压上升较快,确认是2SAR泄漏所致。OPO(运行)/OPM(检修)/OPH(辐射防护)在7月20日先后三次进入2RX查漏。由于事先分析准备不充分,某些On-call人员缺少经验,加之RP人员未严格控制进入红区的时间,造成人员集体剂量18.43人·mSv,而且还未查到漏点。7月21日(周一),在总结前一天查漏的基础上,三方认真分析并重新制定查漏方案。上午查非红区房间,下午查红区房间,结果在前一天已查过的房间里查到了泄漏点,集体剂量仅为3.16人·mSv。

3.3.2 现场控制不严,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

1997年10月19日,2SAR阀门泄漏,造成2RX厂房内压力快速上升。在非红区房间未查到漏点,OPO/OPM/OPH人员进入红区查找。由于中子剂量率监测仪在北京检定,在OPO和OPM人员进入5米内环廊前,RP人员测量伽马 剂量率为39mSv/h,根据伽马和中子的经验比例、 认为人员可进入,但必须“快进快出”。而工作人员认为“快进快出”是指在完成所有工作的前提下“尽快出来”。第一组两人进入环廊即发现一个漏点,于是便开始处理此漏点。约2分钟后,OPH人员见他们还未出来,便把他们叫了出来。此时,其中一人最大伽马外照剂量2..8mSv,而TLD记录其中子剂量为12.5mSv。

3.3.3 违反辐射防护规定,翻越红区门

2000年11月15日,OPO/MSM/OPH人员一同进2RX厂房查找SAR泄漏时,OPO/MSM共四人先后翻进了R789房间(红区),在场的OPH人员未予制止,造成人员擅自进入红区事件。 尽管当事人未受到大剂量照射,但该事件潜在的辐射风险是很大的。

3.3.4 反堆厂房查漏工作中辐射防护事件经验反馈

根据2000年11月15日翻越红区门事件的经验反馈,辐射防护科在签功率运行工况下RX

厂房查漏的“进入许可证”时,拟设置辐射防护控制点(H)。

辐射防护工程师签“进入许可证”时应检查:

四、 放射性物品及污染控制

1. 放射性物品及污染源

在核电站除放射源外还存在有大量放射性物品或被放射性污染过的设备和工器具等,它们经常被重复使用和转运。此外,在控制区内的大部分检修现场也会存在放射性污染。对这些放射性物品和污染必须严格分类和监管,避免对电站工作人员产生不必要的照射和放射性物质的扩散。

众所周知,核电站的核岛设备大部分与放射性物质接触而带有放射性。正常工况下,放射性物质被包容在设备内,不会外泄和扩散,除穿透设备的射线对工作人员具有程度不同的照射风险,不大可能进入环境。当运行的设备出现缺陷而使放射性对外开放,被更换下来的设备部件和使用过的工器具均带有放射性。如果管理和存放不当就可能导致人员、地面和设备的表面污染;如果现场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不善,就可能使现场的污染扩散出去而产生更大的风险。

在作业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过程,也会增加工作人员的照射和放射性物质扩散的风险。

2. 控制

大亚湾核电站采用了多重责任制监控放射性物品和污染。

(1) 工作负责人

每个作业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对其现场的辐射安全负责。从申请现场防护措施的准备,如搭拆脚手架、拆装保温、建立污染控制区和配备防护用品及废物的转移等,到制定现场防护措施和现场产生废物的分类以及监督全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辐射防护相关规定,避免人因差错将放射性从本现场扩散。

(2) 厂房经理

厂房经理负责监管厂房的质量状态和整洁性。任何专业和单位在其厂房内存放物品须要得到厂房经理的认可。对核岛厂房要求:

·在人员通道和公共区域不得存放辐射剂量率高于25mSv/h的放射性物品;

·带有松散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必须配有密封包装且包装外表面不得污染;

·所有放射性物品须配有相应的辐射信息牌;

·不得存放未经工业安全科许可的易燃、易爆品。

(3) 现场服务专业人员

大亚湾核电站的现场服务专业与防止污染扩散有着密切关系,负责:

·控制区的核清洁;

·厂房、设备和工器具的去污,包括反应堆水池和燃料传输水池;

·放射性废物的收集与运输;

·放射性器材运输前的包装。

(4) 辐射防护人员

辐射防护人员的职责之一就是通过现场巡检及时发现、跟踪和控制电站厂区内的辐射污染,时刻确保控制区的完整性:

·严格监控人员和物品出控制区;

·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检;

·对发现的污染区及时做出标识和隔离;

·在条件许可时尽快通知现场服务人员去污;

·核查去污的质量;

·跟踪放射性器材的运输。

(5) 放射性物品转运的跟踪

当核电站内有多个辐射控制区时,就会遇到放射性物品的转运问题。如果监控不当,就会增大放射性物质的扩散风险。在这一点上电站的做法如下:

·放射性物品出控制区前要确保其表面(或容器外表面)没有污染;

·工作负责人根据其辐射检测的结果张贴相应的辐射标识;

·工作负责人填写《放射性物品出控制区登记表》,一联交辐射防护人员,第二联自留;

·辐射防护人员核查待运物品的表面污染,严禁有表面污染的物品运出控制区;

·到达目的地后,工作负责人在清点所运物品无缺后须将自留的那联《放射性物品控制区登记表》交给辐射防护人员;

·辐射防护人员在将两处的《放射性物品出控制区登记表》核对后存档;

·对未及时交还《放射性物品出控制区登记表》的事件,辐射防护人员将立即进行跟踪调查。

(6)监管放射性物品进出厂区

为避免放射性物质的遗失和扩散,大亚湾核电站制定和执行进、出厂区申报与检验的制度:

·对电站各单位申请采购的放射源和带有放射性的物品,在合同和采购部门收到采购申请后须交辐射防护科核查备案;

·每当有放射性物品入厂时,电站保卫科立即通知辐射防护人员到场检验后放行;

·所有放射性物品出厂区前,各负责单位须办理出厂手续交辐射防护存档,由辐射防护科通知保卫人员放行;

·对所有出厂区的工业垃圾须经辐射防护人员检测后放行,避免混有放射性的物质和控制区专用物品扩散到厂外环境。

五、 个人辐射防护用品管理

在核电站放射性控制区内工作的人员,不仅具有一般工业安全方面的风险,而且还有遭受辐射照射的危险。因此,凡是进入控制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辐射防护用品。

核电站辐射防护科是个人辐射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确定个人辐射防护用品的种类、型号和材质,控制其技术指标,评价其防护性能和收集使用后的意见。根据防护技术的发展和供货市场的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经验反馈,提出改进防护用品的建议。根据电站日常运行和大修换料期间防护用品的消耗量,确定仓库最小和最大库存量,必要时提出防护用品的采购申请,保证满足电站生产活动对个人辐射防护用品的要求。辐射防护科会同物资管理部门对到库的货物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还会同现场服务部门对于严重污染或破损不能再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核实,造列清单,报废处理。

个人辐射防护用品分为基本类型和特殊类型两类。

所谓基本类型的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任何人只要进入控制区就必须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用以实现人身安全保护和放射性表面污染防护。

所谓特殊类型的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工作人员在控制区内具有特殊辐射风险(如表面污染、空气污染等)的工作场所作业,还应在基本防护用品外再附加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

基本类型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纸帽、安全帽、T恤衫、连体工作服、长统工作袜、安全鞋(带铁头和钢底板)和细纱手套,其中安全帽和连体工作服都有兰色、黄色和白色三种。职能管理部门规定:辐射防护工作人员穿兰色连体工作服和戴兰色安全帽;现场服务人员穿黄色连体工作服和戴黄色安全帽;其他工作人员穿白色连体工作服和戴白色安全帽。其目的在于识别辐射防护和现场服务这两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以便工作协调和信息交流。

特殊类个人防护用品包括:用于空气污染防护的气衣、气面罩和呼吸面具(带压缩空气瓶);用于表面污染防护的布头披、布附加连体工作服、纸附加连体工作服、塑料工作服、塑料手套、乳胶手套和塑料鞋套等;用于高辐射水平 g 外照射防护的铅衣、铅围裙、铅背心和保护眼睛的铅眼镜;另外,还有用于中子外照射防护的中子防护服。工作人员是否需要使用特殊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何种防护用品,应由辐射防护工作人员根据现场工作条件、确定辐射类型和分析辐射风险后决定。

任何单位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均应提出领用申请,由辐射防护科负责防护用品管理的工程师审批,以利于控制消耗量和掌握库存量。一般来说,在核电站控制区内工作的人员(包括承包商)不必自己准备防护用品,全部由现场服务部门授权承包通用服务的承包商统一准备,并按需要投放到热更衣间或工作现场。现场服务部门对授权准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承包商实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对防护用品的投入、回收、清洗和暂存情况。

按辐射防护规定,控制区内的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辐射防护人员同意,不得拿到控制区外使用;在放射性污染的工作现场使用过的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在离开污染现场时脱除,不允许穿到非污染区域。对于已经使用过的个人辐射防护用品,工作人员应分类放入废物收集袋中。一般而言,防护用品中塑料制品(如气衣、气面罩、塑料手套、塑料鞋套)、橡胶制品(如乳胶手套)和纸制品(如纸衣、纸帽)是一次性的用品,用后当作放射性废物处理;而纺织品(如布质连体服、细纱手套、工作袜、T恤衫等)加上安全帽和安全鞋是可以重复使用的物品,用后回收、清洗,经辐射检测,符合辐射防护要求的可重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则当作放射性废物处理。已作报废处理的某些防护用品,如布质连体工作服,T恤衫等应尽量利用来作为去污抹布,以节省开支和减少废物的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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