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我国古代的封建王朝存在了两千多年,而在这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它们经历了诸多的变化。而且尤其是在地方制度上。而且还经历了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今天这篇文章就给大家讲述一下我国的地区与中央的政治历史情况。
首先为大家介绍夏商周时期的王权和中央职官,夏商时期,确立了王位世袭制。商代王权加强,王权神授。西周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殷商职官分为政务官、事务官、文化官、宫廷官和军官五种。事务官包括牧正、多工、小众人臣等。文化官为卜、巫、史、作册等。宫廷官为寝、宰等。军官为马、亚、射、卫戍。
周朝职官主要有公、卿士寮、太史寮、内廷官和军官。公包括太师、太傅、太保。卿士寮,下有“三事”,即司土、司马、司工;司寇、司士。
太史寮包括大史、内史、大卜、大祝等。内廷官包括宰、膳夫、守宫、御正等。军官包括师氏、虎臣。
说完了夏商周时期的王权和中央职官,我们再来看夏商周的地方建制:
殷商地方分为内服和外服。内服包括王管理的地区。外服包括诸侯及臣属地方国。周朝地方确立分封制,其特征是以血缘为纽带,由上至下形成封建统治制度。
走过了夏商周,我们进入秦汉时期:
秦朝实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皇帝,是政府和社会的核心,享有最高的权力和荣誉。中国封建社会皇帝集权,但由于国家事务繁多,所以皇帝设立了中央政府治理国家,如秦汉的三公九卿制,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明清的内阁制等。
秦汉时期中央职官为三公九卿,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执政,三公之下为九卿。共同治理。
我们再来看秦汉时期的地方建制:地方立郡县,秦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设太守,县设县令。县下实行乡里制、户籍制、什伍制、连坐制与告奸之法等。中华帝国的基本政治架构由此形成。
隋唐最终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唐朝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在政事堂商议国家大事。各部门相互制衡:中书省草诏制令(出令)——门下省审核封驳——尚书省指挥执行。
隋唐时期的地方建制:隋唐地方仍然为郡县或州县二级制,郡设太守,县设县令。
走过大唐繁华,我们进入文教长龙的宋代:
宋代,专制集权进一步完善。军政、财政、司法、监察和言路都独立于相权;从中央到地方,权力被分解,形成了一个由皇帝直接控制,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复杂的官僚系统。
三省制在宋代已经名存实亡。北宋前期的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中书门下、枢密院对称“二府”中书门下,简称中书,或政事堂。中书门下的长官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长官是参知政事。中书门下是正副宰相处理政事的最高行政机构,办公处设在禁中。枢密院长官是枢密使,副长官是枢密副使。宋代枢密院虽然是最高军政机构,但是长官常由文臣担任,即“文臣知枢密”。
在行政机构和军政机构之外,还有管财政的三司和管监察的台谏。
三司是北宋前期的最高财政机构,三司首长是三司使。台谏就是宋代的监察机构。台谏,即御史台和谏院。御史台长官有御史中丞、知杂侍御史。台院长官为侍御史;殿院长官为殿中侍御史;察院长官为监察御史。谏院长官为知谏院,正言、司谏。
神宗元丰年间,实行了元丰改制。即效法《唐六典》进行中央官制改革。元丰改制的主要内容第一为恢复了三省六部制,即重新设立了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第二为保留枢密院(军政)。
宋代的地方建制:宋代地方层级是州县两级。但是宋代在州之上又设路,路是中央派出机构,不是正式的行政区,而是监察区。
路有四个不同的长官,分四个机构:安抚使司,长官为帅司;转运使司,长官为漕司;提点刑狱司,长官为宪司;提举常平司,长官为仓司。
府、州、军、监是宋代地方行政层级里面最高的一级。因为上面的路不是行政区,而是监察区。所以就行政区来说,府州军监是最高一级行政区。长官是知州、知府、通判。县是宋代的官员派出去的最低一级的行政单位。长官是知县或县令。
接下来介绍元朝。元朝的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基本仿照汉法,以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分裂为前提。中央确立皇帝是全国最高统治者。设立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下设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书省及下辖的六部管理腹里诸路。地方行政机构为行中书省,长官为丞相,全国划分了十个行省。
元朝的地方建制:中书省和行中书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为路、府、州、县,长官为监临官,有最高裁断权。各级正官,路为总管、府为府尹、州为知州、县为县尹。
最后是明清。明朝君主专制达到鼎盛,清朝皇权由盛转衰。
明太祖废丞相,皇帝直接打理政务。基本架构是用司礼监和内阁两套机构共同辅政、对掌机要;并使这两班人马始终处于相互监督和制约之中;中央各部成为执行机构;又设专职,监察各执行机构;并以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厂、卫军组织,执行京城内外一切有关维护皇权的特殊任务。清朝设军机处,以军机大臣帮助皇帝打理政务,权力在内阁之上。
明代中央主要政务执行机构仍然为六部。六部以外重要的中央机构: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六科。都察院掌管监察;大理寺管司法;通政使司,主管传递信息,上传下达。以上三个机构和六部合称“九卿”。
理藩院、内务府为清朝新设的重要中央机构。理藩院是专门负责处理以蒙古为主的民族事务的最高机构。内务府管宫廷事务。
明清的地方建制:明初,朱元璋把元朝的行省分解,地方上分为三个机构,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后来在三司上增加了总督和巡抚,为钦差大臣。布政使司负责一般行政事务,按察使司负责司法、监察,都指挥使司负责军事。
这就是我国古代的政治制度,虽然它们只存在了两千多年,但是其中一些制度在今天仍然被我们国家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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