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隶属湖南省衡阳市,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西北部,湘江中游。因位于南岳衡山之南而得名,东与南岳区、衡山县交界,南毗蒸湘区、 石鼓区、衡南县,西邻祁东县、邵阳市邵东县,北与娄底市双峰县接壤。

衡阳县境物产丰富,有“ 鱼米之乡”之称,以有色金属著称于世,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的美誉。衡阳县是中国南方重要的 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牲猪等农副产品的重要产区。

战国中期,衡阳属楚。秦代属长沙郡。1983年5月,衡阳地、市机构合并,衡阳县隶属湖南省衡阳市。

衡阳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总面积2558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125.68万人(2016年),辖8乡17镇,拥有岣嵝峰国家森林公园、湖南万源湖风景旅游区、龙王峡生态旅游度假区等景点。

历史沿革

隋置衡阳县,因衡山在县西北,故名。1943年析置衡阳市。

东汉、三国,属衡阳郡。西晋、东晋,属衡州。南北朝,属衡阳王国。

隋朝,临蒸县更名衡阳县,属衡州总管府。

唐玄宗年间复名衡阳县,肃宗年间衡州防御使治所设衡州州治,衡阳县城驻州城,领辖衡、岳、潭、郴、邵、永、道、涪八州军事。

唐代宗年间置湖南观察使治所于衡州州治,衡阳县城驻州城,领辖衡、潭、邵、永、道五州军事。

宋,属荆衡州衡阳郡。元,属衡州路。明,属衡州府。

清康熙年间,吴三桂在衡称帝,国号周,改元昭武,改衡州府为定天府。乾隆年间置县分治。

民国,废府存道,属衡阳道。

1928年后,衡阳县先后属湖南第五督察区(行政中心衡阳市)管辖、湖南第二督察区(行政中心衡阳市)管辖。

1931年1月,析衡阳县城区及城郊3个乡置衡阳市(省直辖市)。市、县治同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8日衡阳解放。衡阳县隶属衡阳专员公署。

1952年4月,根据政务院决定,析衡阳县东南境一、二、四、九区置衡南县;7月,衡阳县治迁西渡;10月,撤衡阳、郴州、零陵专员公署设湘南行署,衡阳县隶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撤湘南行署,复设衡阳专员公署,衡阳县属衡阳专员公署。

1968年9月,改衡阳专员公署为衡阳地区,衡阳县属衡阳地区。

1983年5月,衡阳地、市机构合并,衡阳县隶属衡阳市。

2000年,衡阳县辖14个镇、11个乡。

200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将衡阳县呆鹰岭镇划归衡阳市蒸湘区管辖。

人口民族

人口数据

2017年,全县户籍总人口124.42万人,减少1.2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388人,人口出生率为13.0 ‰,上升0.1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9788人,死亡率为7.76‰,上升1.1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3‰,下降1.04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82(以女性为100)。

2017年,常住总人口107.18 万人,减少2.1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64 万人,乡村人口 60.54 万人。城镇化率 43.5 %,提高1.4个百分点。

民族分布

衡阳县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畲族、高山族、水族、纳西族、土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羌族、塔吉克族、京族等民族分布。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湖南衡阳有些什么县(湖南省衡阳县概况)(1)

衡阳县

衡阳县地处衡阳市西北部,湘江中游。因位于南岳衡山之南而得名,东与南岳区、衡山县交界,南毗蒸湘区、石鼓区、衡南县,西邻祁东县、邵东,北与双峰县接壤。东西宽74公里,南北长55公里。

地形地貌

衡阳县地处五岭上升和洞庭湖下陷的过渡地带,即“衡阳盆地”北沿。在盆地中心部位沉积着第三系红岩层,厚约3000米。东、北、西三面一系列穹窿带均以中南部红色盆地为轴心,吴环绕排列,构造体态各异。

气候特点

衡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冬暖夏凉。年降水量1452毫米,年平均气温17.9℃左右,1月平均气温4.6℃,7月平均气温30.3℃。[5]

水文特征

境内有湘江及其支流蒸水等。湘江,长江中游南岸重要支流,又称湘水。主源海洋河,源出广西临桂县海洋坪的龙门界,于全州附近,汇灌江和罗江,北流入湖南省,经17县市,在湘阴濠河口分为东西两支,至芦林潭又汇合注入洞庭湖。干流全长856千米,流域面积9.46万平方千米,沿途接纳大小支流1300多条,主要支流有潇水、舂陵水、耒水、洣水、蒸水、涟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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