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咸阳市武功县公布5名B类密接人员活动轨迹

2022年7月6日,咸阳市武功县收到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推送信息,涉及武功县5人为B类密接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5名B类密接人员涉及公共场所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日17:30-7月5日19:00武功县东艺摄影部(县城转盘路工商银行对面)

7月2日20:00-21:30佰吃黑涮串串店(皇嘉瑞云D区东门)

7月3日9:30-7月5日18:30武功镇白云山健康美管理中心(老电影院对面)

7月4日12:00一13:00福兴餐馆(大庄镇观音堂街道)

7月5日7:35一7:41兴城超市(南仁兴城村)

7月5日15:50一16:25诚信超市(皇嘉瑞云A区东临)

7月5日16:30一16:45聚家超市(皇嘉瑞云B区店)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发现自己与B类密接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等报告,并配合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日常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防疫三件套”,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请符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居民朋友、尤其是老年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应接尽接”。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武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29-38933610

延安市宝塔区应对疫情指挥部

关于4名密切接触者在区主要活动轨迹的通告

近日,接省区域协查平台信息反馈,我区4人与西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交集,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我区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将4名密切接触者在区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切接触者1:杨某,女,25岁。

四川这些地方紧急寻人请立即报备(陕西多地紧急寻人)(1)

密切接触者2:加某某,女,31岁。

四川这些地方紧急寻人请立即报备(陕西多地紧急寻人)(2)

密切接触者3:王某某,女,55岁。

四川这些地方紧急寻人请立即报备(陕西多地紧急寻人)(3)

密切接触者4:刘某某,男,30岁。

四川这些地方紧急寻人请立即报备(陕西多地紧急寻人)(4)

市民如发现自己与密切接触者以上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请尽快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安市宝塔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6日

四川这些地方紧急寻人请立即报备(陕西多地紧急寻人)(5)

四川这些地方紧急寻人请立即报备(陕西多地紧急寻人)(6)

商州 洛南 柞水三地

紧急寻找与密接者有重叠活动轨迹人员

商州区

商州区防控办今天(7月6日)发布协查通告,寻找两辆轿车驾驶人。

据了解,该办于7月5日接到西安市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一名西安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渭南蒲城口音),曾于7月3日12时50分左右在G40高速引线与北环路东龙山大桥下转盘处,乘坐一白色轿车到夜村镇涝峪村金明矿业有限公司门口,付车费25元现金。15时左右在涝峪村村道乘坐一灰色轿车到公安商州分局附近下车,付车费20元现金。

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商州区在全市范围内发出协查通告,寻找两辆轿车驾驶人,并要求其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商州区防控办报备,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7月10日,分别在7月7日、10日进行核酸检测。

商州区防控办2366906、2366907

洛南县

7月5日11时,西安市防肺办反馈1名新冠肺炎病例的密接人员返回我县,经我县流调显示:该密接人员2022年7月3日上午11时30分至13时许先后在武商超市,尚悦服装店,鸿星尔克专卖店,佳百汇商场购物。13时30分在商运司洛南汽车站乘坐洛南至金堆客车(车牌号陕E78070)在保安镇文峪村下车。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自行核对各自活动轨迹,有与上述密接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镇办报备。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隐瞒、缓报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0914-7382057

柞水县

2022年7月5日,接西安市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其区刘某某为西安市长安区确诊病例尤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此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刘某某在我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某某在柞活动轨迹

7月1日

12:27-13:00柞水营盘镇充电站为车辆充电,

12:30-13:00在柞水营盘镇柞水十三花饭店就餐

13:05-13:21从营盘高速收费站至柞水高速收费站,后在高速出口附近约100米处等候卸冰箱,卸完冰箱后,自行驾车从桃园离开。

二、请上述时间段有活动轨迹重叠人员,立即向所在镇(办)、村(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主动开展核酸检测,配合落实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聚集、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旅居及外出接触情况,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县疾控中心:4321572

县防肺办: 4323211

来源:武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延安融媒体中心、商州区防控办、洛南融媒、柞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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