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省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络上一石激起千层浪,受到各界热议。
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真的是件好事吗?
有网友对此新规表示支持,体现了不论婚生或非婚生子女,一律平等对待的态度;
也有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给这给了小三正当生孩子的理由;
有网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认为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政策都应该跟上,该网友就提到了生育险的相关规定。
鼓励未婚生子?
取消生子要结婚的限制,其实是给生育解绑,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
从今年开始,我国的人口将进入负增长,生育率将跌破1%,老龄化社会正加速到来。据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而现在简化生育手续,取消结婚限制,这些措施是想降低生育的门槛,鼓励生育。
新规推出的初心是想改变生育率问题,改善老龄化和劳动力紧缺,但是操之过急,就如打开潘多拉魔盒,带来一系列问题。
引发伦理争议
取消结婚限制,很可能造成亲属关系的混乱,引起的家庭伦理问题。
不结婚都可以生也不需要法律约束,孩子无法确认父亲身份,日后孩子婚恋,可能存在近亲结婚或近亲性行为的风险。
财产继承问题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而此新规的推出,会使遗产继承关系的复杂化。
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需要几样东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遗嘱(如有)、被继承人财产证明等
如果取消登记限制,很可能导致
- 孩子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时候,冒出来多名非婚生子女前来要求继承财产;
- 孩子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公证处无法证明孩子就是唯一继承人,还要要求找齐全部的继承人到场签名;
房产的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房产是一个事实行为的发生,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该房屋要用于买卖交易,就必须去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进行公证。
公证处要求,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治根不治本
只取消登记限制、结婚限制,是治根不治本的。后续的针对生育的法律法规、养育补贴都要跟上,不然问题只会越演越烈。
目前,该项新规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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