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影视作品被广大观众认可,也带动了影视行业的迅猛发展,市场规模和税收规模都呈现高速增长。为摸清影视行业税收管理情况,北京地税稽查处组织影视业专项检查,同时制作详细影视业检查提纲,并对其中较大的两家组织了专项约谈,进一步摸清了影视业的市场营销模式和核算方式。
查前“预热”,寻找突破口
根据工作安排,A影视制作公司由第二稽查局查办。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第二稽查局选派骨干成立检查组,并做好查前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了《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多处收集该公司近年来出品的电视剧、投资方、主要演员、播出台和收视率等信息,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为寻找佐证材料打下基础。最后,检查组根据掌握的信息,共同制定了详细的约谈提纲,重点了解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财务核算等情况,寻找突破口。
遭遇“劲敌”,面临挑战
A影视制作公司成立较早,是首批获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10家民营企业之一。在市局组织的约谈中,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介绍,公司实力雄厚,全国各地拥有多家子公司,成立以来与多位知名演员合作,拍摄了一批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年缴税总额近亿元,是属地的纳税大户,从未被税务机关检查过。面对这样具有影响力和财务处理相对规范的行业翘楚,检查人员面临一定挑战,稽查如何入手成为难点。
组织座谈,摸清“底细”
由于首次检查影视行业,电视剧的生产流程对检查组来说是个“谜”。为了揭开“谜底”,检查组与带队办案领导反复商讨,决定在采用常规调帐、询问和实地检查等方法的同时,分层次安排座谈。通过与资深制片人、发行人员和财务人员“聊天”,详细了解了从审批、建组、选角、拍摄到后期剪辑、成片、送审、销售等电视剧制作的各个流程,结合影视行业财务核算方法,分析涉税环节和可能存在的涉税疑点。同时,检查组还加强对A影视制作公司各地子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着重对各地子公司与总公司的业务联系,以及对合资拍摄影视作品的财务核算进行了调查,初步摸清了影视业的整体经营情况和A影视制作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厘清了检查思路,决定以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的案头审核作为检查切入点。
案头审核,锁定证据
在摸清影视业行业特点、运营模式和企业基本情况后,检查组加强对账薄的审核,从成本、费用明细账入手,分类分项审核“管理费用”科目的大额支付,发现给其外地子公司支付此类管理费900多万元。财务人员解释为“跑业务、拉关系”的费用,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独立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的规定,此类费用应当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由于影视公司间普遍存在合资拍片的现象,检查组根据合同把往来明细账作为审核重点,发现“应付账款”科目明细账有未付挂账款,为应付合资方的投资返还款,由于未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所以款项尚未支付,但已在当期结转了主营业务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抵扣。经过详细全面的调查取证后,上述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113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528万元,滞纳金166万元。该案经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企业对检查结果无异议并予以确认,已按期足额补缴入库,目前该案已结案。
(供稿单位:北京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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