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石油烃中痕量氮的测定 氧化燃烧和化学发光法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液态石油烃中总氮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沸点范围为50C~

400C,室温下粘度范围约0. 2mm'/s ~ 10mm2/s,总氮含量为0. 3mg/kg ~ 100mg/kg的石脑油、石

油馏分和其他油品。

1.2对于液态 石油烃中总氮含量大于100mg/kg 的样品,SH/T 0704方法更为适用。由实验室之间

的协作试验研究表明,对于超出方法规定范围的样品,通过选择适当的溶剂将样品的氮含量和粘度

范围稀释至方法规定的范围后,本方法也可适用。然而,操作人员应核查试样在溶剂中的溶解度,

并确认用注射器直接将稀释试样注人炉中时,不会因试样或溶剂在针管内的热解而造成测量结果

偏低。

1.3 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 SI]单位。

1.4本标准涉 及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是无意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

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且确定有适用性的管理制度。

氧化物表面红外光谱(液态石油烃中痕量氮的测定)(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