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隶属于四川省巴中市,位于四川东北部,米仓山南麓,东接万源市、宣汉县,南抵达州市、渠县,西邻营山县、仪陇县,北连通江县、巴州区。
平昌县,置县始于西晋太康元年(280年)置平州县,治所汉王庙(今江口镇龙潭村)。
北周保定四年(564年),更名“同昌县”。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更名“归仁县”。
北宋乾德四年(966年),废归仁县入曾口县。
南宋淳祐五年(1245年)在今江口镇杨柳村和笔山乡境分别建小宁州、新德州。
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并入阆中县。
明朝无县建置,隶属巴州。
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置江口分州,隶属巴州。
民国二年(1913年),巴州更名巴中县,分州随之更名为江口分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成立平昌设治局,取“平州”、“同昌”首尾各一字命名;三十七年(1948年)升为平昌县。
平昌县总面积2229平方公里,下辖43个乡镇(21个镇、22个乡)、3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08万人。
平昌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县、川陕苏区革命老区县、全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和百万人口大县。
平昌县历史名人:
唐正恩(清朝进士)、余焕文(清朝进士)、吴镇(清朝进士)、吴德潚(清朝进士)、余堃(清朝进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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