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禁带五类违禁物品(15天查获禁限带物品2万余起)(1)

货车司机戴某携带的50厘米长猎刀。 周仕峥 摄

中新网南宁7月15日电(甘贤)“7月1日起,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正式施行,《目录》明确规定了禁止携带品和限制携带品的种类和标准。但一些旅客还是因为缺乏相关知识携带了违禁品。”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治安支队副大队长苏孟湘15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7月以来,管内各火车站累计查获禁限带物品24329起,2人被行政拘留。

苏孟湘表示,有的旅客存在侥幸心理,明知是违禁物品,但还是携带进入公共场所。7月14日11时许,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茂名西站派出所民警在茂名西站货场开展工作时,在一辆大货车驾驶室后排发现一把50厘米长的猎刀,经鉴定属于管制刀具。货车司机戴某交代,该刀具是2013年购买货车时原车主遗留,戴某知道是管制刀具,但一直放在车上用于防身,以为不会被发现。茂名西站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戴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同时收缴管制刀具一把。

乘车禁带五类违禁物品(15天查获禁限带物品2万余起)(2)

铁路民警在安检口开展工作。 罗盛 摄

苏孟湘表示,有的旅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是因为大意,出行时没有仔细检查好行李物品。7月14日14时许,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百色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安检口执勤时,发现一名旅客杨某携带装有汽油的油锯进站乘车。据杨某供述,该油锯是其7月10日从云南老家带到百色伐木使用,14日早晨被工友借去伐木,添加了汽油,中午乘车前未对油锯进行排空检查。目前,百色站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同时收缴汽油500毫升。

苏孟湘介绍,按照公安部党委统一部署,南宁铁路警方自6月25日起开展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加强了重点区域、场所、部位巡控,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全面清缴非法枪爆物品、管制刀具。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治安案件468起,查获嫌疑人475人,其中行政拘留37人。有效净化了管内车站、列车、线路治安环境。

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出行应提前了解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仔细清点携带的行李物品,避免误将违禁品、危险品带入车站,同时自觉接受并配合车站、列车上的安全检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乘车环境。旅客出行前也应检查好携带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质进站乘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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