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女性的特征,如果用一个字形容,或许就是美。这种美绝不仅仅是外表的花容月貌,古人是如何认识女性之美的呢?
甲骨文女字的字形大概是一个双手相交、面朝左跪着的女人,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中国古代重男轻女观念的体现,女性一开始即是以跪着的姿态进入文字符号系统的。但事实上似乎并非如此,比较一下女和男两个字就可以知道,女是个独体字,男是个合体字。一般说来,独体字的出现应该是早于合体字的,也就是说古人先造女字,后造男字。按着古人造字时重要字优先的原则,这说明在原始社会中,女性承担了繁衍生息的社会功能,对于一个群族或一个部落而言,没有什么比此更为重要的事情了。因此,上古神话中,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这里不仅造人的神的性别是女性,她还先按着自己的样子先造了女人,当时中国古代社会的女性地位之高不言自明。对应着历史来考察,这也应该是在母系氏族社会背景下,才会产生的神话传说。
《说文解字》中说:“女,妇人也”。其实这是统而言之,严格区分的话,未嫁之女称作“女”,已嫁之女称作“妇”。不可否认的是,母系氏族社会之后,女子的地位相较于男子确实比较低下,从《诗经·斯干》一诗中即可看出,诗中是这样说的:“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生了男孩儿,就要让他睡床上,给他穿上好衣裳,让他玩弄白玉璋,因此生男孩又称作“弄璋之喜”。而“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生了个女孩,却让她睡地上,把她裹在襁褓中,给她玩弄的是纺锤棒。由这种地位上的不平等,女又引申出柔弱之意,如《诗经·七月》中这样说:“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女桑”即指柔弱的桑树,整句话意为用斧子砍伐向上长的长枝条,用手采摘柔弱的桑树的桑叶。
在传统社会中,女性群体处于绝对弱势,这是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在文学领域,女性形象却与美相连。有《诗经·硕人》中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有《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有《长恨歌》中杨贵妃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更有《西厢记》、《桃花扇》、《牡丹亭》等戏剧、小说中的众多美丽女子。可是,真正让这些女性形象流传千古的,不是她们风华绝伦的形体之美,而是她们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表现出来的精神气质:勇敢刚毅的花木兰以代父出征的功业让人由衷敬佩,温柔善良的刘兰芝以毅然决然的殉情让人推崇赞美,才貌双全的杜丽娘以为爱欣然赴死的悱恻让人扼腕叹息……戏剧小说中的奇女子们面对命运的多舛、社会的不公所表现出来的抗争之美让人忍不住或欣赏、或钦佩、或同情、或惋惜。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起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在这部小说中,我们看到,大观园中的女子们并没有都按部就班过规范的样板生活,她们读书、她们作诗、她们对生活进行欣赏与思考,不断拓宽生命的感受力:湘云会女扮男装,不安于女性角色的卑微和无趣;探春会热切改革,不安于碌碌无为坐看贾府衰落;连妙玉一个出家人也细微品味着红尘中的每一道茶香、也积极参与着黛玉和湘云的联诗;而黛玉呢,更是“才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以满屋书香修身,让女子绣房像是公子书房……不要忘了,所有这些行为,都是在一个提倡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大背景下完成的,今天我们在习惯性地看着她们活出风采的时候,可能忘了这些女孩子能自觉主动地追求精彩、实现精彩,是多么地不容易。
尽管女性常常走在努力争取自己权益的路上,我们却永远不应将女性与男性对立起来。中华文化提倡“一阴一阳谓之道”,一个刚强男儿,在外征战厮杀、永不倒下,回家却可能英雄泪温、洒于红袖,这种心甘情愿的卸甲,不是脆弱、而是放松,不是辛苦、而是幸福。是女性善于理解的能力、善于倾听的态度、善于抚慰的言语、善于包容的心灵,在男人风刀雨箭的征伐中,为他撑起了一把安全伞,守护男性永不对外流露出的精神柔软处。在当今这个女性更加独立、从容、自主的时代,愿每一位女性都能活出一份属于自己的才华与美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郝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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