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河砂很值钱,于都某男子为获取非法利益盗砂卖砂,最终触犯刑法获刑又罚金,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非法采砂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采砂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于都一男子非法采砂)

非法采砂人员是否构成犯罪

听闻河砂很值钱,于都某男子为获取非法利益盗砂卖砂,最终触犯刑法获刑又罚金。

2019年8月底,于都县范围内全面禁止开采河砂后,被告人朱某聘请方某(另案处理)在其开办的砂场旁边的河道内擅自使用抽砂船等抽砂设备非法采砂。2019年10月15日,于都县水政监察大队对该砂场进行现场检查后,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撤离采砂设备。被告人朱某仍未整改,继续聘请方某为其非法采砂,将非法盗采的河砂以每方90元至120元不等的价格私自销售给本地及外地货车司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被告人朱某非法采砂共计8400余方,价值为75.6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朱某退缴非法所得75.6万元。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且因非法采砂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后,仍雇请他人为其非法采沙牟利,销赃价款达75.6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鉴于被告人朱某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朱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朱某退缴的违法所得75.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之后,被告人朱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砂是矿产资源的一种,本案中被告人朱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无证开采河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法院正确适用刑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依法对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进行严惩,以司法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矿产资源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关系着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为保护环境资源,我国对开采矿产资源实行严格许可制度,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偷采矿产资源,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开采秩序,也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法官在此呼吁大家,一定要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增强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爱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美丽环境,为于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于都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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