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9月26日,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范围内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迁移保护的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为确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顺利全面开工并按计划投产,需对主体工程范围内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进行迁移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号)》和《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文物〔2022〕4号)》的规定和要求,经产权所有人同意、业主申报、文物专家论证等程序,拟同意将8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迁移至相关地块内保护利用。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文物所有人、利益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或产权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5号
邮政编码:510000,
18122100306
联系人:杨文斌,
邮箱:whjsfy@by.gov.cn
附注:
1.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收集的意见用于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终审批前的综合考虑,不针对具体意见进行单独回复。(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羊城派资料图(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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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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