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昌宁县公安局珠街派出所对不如实登记旅客身份信息的珠街乡彝家宾馆做出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多次发现同样问题建议停业整顿(不如实登记停业整顿)(1)

昌宁县珠街乡彝家宾馆于2018年10月31日办理取得营业执照,2018年12月4日开始营业,期间该宾馆一直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给公安机关在特种行业管理方面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13日,珠街派出所在对彝家宾馆进行实名制登记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从业人员未对208房客做任何身份信息登记,且在民警对彝家宾馆法人进行电话询问住宿登记情况时,彝家宾馆法人亦不向民警如实回答住宿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云南省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经县公安局批准,珠街派出所对珠街乡彝家宾馆做出停业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做出之后,珠街派出所召集珠街乡所有旅店业负责人,到珠街乡彝家宾馆门前召开了停业整顿现场工作会。 并向所有旅店业负责人发放了《旅店业业主告知书》,要求所有旅店业要合法、合规有序经营、严格实名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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