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麒元

(2007-04-12)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文(知不可为而为之)(1)

子曰:知不可为而为之。孔子说话太深奥。“不可为”是指应该做而很难做的事情。君子以仁义为依归,符合仁义的事情,虽不可为,亦当勉力为之。这就是所谓的义不容辞。近来有人讲《论语》,竟然认为《论语》是关于快乐的学问。《论语》若是使某人快乐,《论语》怕是被折成了纸船,挂圣人招牌偷渡走私货品,且获取了暴利。用《论语》获利,遗害深远。我们的孩子会曲解圣人,用浅薄的快乐替代深刻的道德追问,用世俗的为人处事方法替代严谨的道德规范。我们必须清楚,严谨的道德规范是严肃的法律制度的基础。将《论语》这部道德规范巨著,还俗为《心灵鸡汤》和《为人处世手册》,堪称文化的欺师灭祖。更为严重的是,幼稚的孩子们,会舍本逐末,不重修身而重取巧,不重道义而重利益,徒增小人耳。古今中外,君子成仁取义,莫不含辛茹苦,甚至流血牺牲。君子或许可以令天下人快乐,君子却未必快乐。一些知识分子重利,本无可厚非。有利可图,且力所能及,为之便是了。赚钱就赚钱,何必用圣人背书?另有一些知识分子,心存道义,为民请愿,知不可为而为之,历尽辛苦,并无着言大义。老实做人就做事,何需用圣人背书。《论语》,辞浅意深。时下,懂《论语》的人少,知孔子的人更少。某人云:宋朝宰相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可是翻遍整部《论语》,却看不到半句治天下的话语。闻之令人惊讶。何谓治天下?《论语》是用来治人心的;它确立了中国人的道德伦理标准;而道德伦理正是一切法律的法理依据;法律是制度和政策的根基;昌明盛世莫不是依法治国。难道可以用《鬼谷子》《素书》《反经》来治国吗?难道中国五千年的人治还不够吗?难道泱泱 13 亿人口之大国可以用法外之术治理吗?亚当斯密在写《国富论》的同时,一同写下了《道德情操论》。亚当斯密深知,没有《道德情操论》作为法制建设的基础,《国富论》强调的市场功能将无法发挥作用。孔子的伟大之处,在于为万世立根本。孔子不是为了后人快乐而着书立说。再说一遍,不是为了后人快乐,而是为了后人幸福。孔子亦深知这幸福来之不易。他自己一生克己复礼。他要求天下的知识分子,担起责任和使命。知不可为而为之。知不可为,而勇于为之,担负起时代的责任和使命,这卢麒元文集(2006—2019) 97 才是圣人君子的风范。现在中国正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中国的现代化需要建立和完善新时代的道德伦理体系,并在这一道德伦理体系基础上建立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国人要走的道路仍然艰辛而漫长。它需要无数贤人君子的努力。中国的知识分子远未到可以快乐的时候。社会的商业化,不可避免会侵蚀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道德良知。特别是那些不读圣人书或者歪读圣人书的浅薄知识分子。但是,就如同暴力的焚书坑儒,无法泯灭人类的良知一样,金钱的侵蚀也无法遮蔽道德的光芒。人类理性是人类文明的根本动力,这是物质力量无法阻挡的。笔者不愿点名举例,没有时间逐条批驳,也不希望一些人借光自明(名)。唯希望中国的知识分子,拿出道德的勇气,知不可为而勉力为之。不要偷奸耍滑,不要贪名图利,不要逞一己之快乐。虽然是二十一世纪了,我们仍然需要君子,我们需要支撑我们这个伟大国家和伟大民族的伟岸君子。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文(知不可为而为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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