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独生子女办理的截止日期?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独生子女办理的截止日期(末班车仅剩8天)

独生子女办理的截止日期

什么东西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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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扳扳手指头,离这个红本本退出历史舞台还有最后8天

确定不要二孩的家长(还没确定的也能办,领了再说呗)可以赶一下末班车。

“红本本”怎么办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在上海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依法登记结婚;

    本市户籍;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所以,拿居住证的筒子们是不能在上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持有外省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本市规定的领证条件的,可以换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证不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

办理材料

    申请人一寸照一张;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子女户籍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

去哪里办

双方为本市户籍,到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如果是两地婚姻,本市户籍的一方到户籍地街道办理,外省市一方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周到君的经验是,当场办好当场领证。

办出来后有啥福利?

(明年元旦后依旧可享受)

    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每个月3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

    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部分资料来源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