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丽的天空明丽的云 王华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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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弘扬主旋律的新闻报道,既要有充满正能量的文字,也要有充满正能量的标题。
曾经有人将“三大全国性交易市场在渝布局”“干了112天,终于湿了”等等,评为中国新闻史上臭名昭著的标题,这说明“标题党”是为人所不齿的。
这篇时评刊登于2017年2月6日的《江西日报》。
话说那还是2016年6月在新疆阿图什的某天早晨,点开手机微信,朋友圈里推出了一篇文章:《省委大院的火灾》。作者通过98岁的某省省政协原副主席家里失火后,自己和他人一起帮助其整理家什的所见所闻,很好地展示了革命老人清贫的生活、高尚的情操和至善至美的人生境界。相信读过该文的人,都会从心里对老人家产生由衷的敬佩,受到极其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同时将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
老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这么一个严肃的好材料、这么一篇好文字,为什么要用上“省委大院的火灾”这么一个迎合猎奇目光、好事心理,所谓“能夺人眼球”的标题?一篇主题严肃、思想深刻、人物形象有血有肉的文章,为什么要被包装成地摊文学、社会新闻?难道老人的崇高精神、嘉言懿行,要靠哗众取宠才能宣传出去?一篇好东西,非要取一个不伦不类、似是而非的标题,才能吸引读者?
由此想到标题问题。
大家知道,标题的重要性那是不言而喻的。无论是在新闻采写中还是文学创作里,无论是在理论文章中抑或是杂文游记里,标题都发挥着重要的醒目作用,所谓“题好一半文”是也。一篇好的文章,如果配上一个准确、鲜明、深刻、生动、形象的标题,犹如好马配上了好鞍。好的标题,能概括文章内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吸引读者,激发阅读兴趣,是整篇文字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题与文相得益彰。当代中国的新闻事业中,出现过许许多多优秀的新闻作品,不仅思想深邃、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文笔如行云流水,就是标题也脍炙人口,让人过目不忘。比如“谁是最可爱的人”“年轻人,让你的青春更美丽”“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座上清茶一杯 国家景象常新”,等等等等,其报道、描写的内容,成为一个时代的章节,标题同样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口号、几代人的记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正能量的文章,有了一个正能量的标题。
由此又想到了当下猖獗的“标题党”。
标题制作应该恪守新闻伦理,确保导向和立场的不偏离、观点鲜明、内容准确。而“标题党”惯常使用的伎俩和手法,是无中生有、篡改杜撰、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偷梁换柱、断章取义。为了迎合一部分读者庸俗、低下、好奇、打探、窥秘的心理,“标题党”用莫衷一是或是使人如堕五里雾中的文字,对文章内容肆意夸张、放大、歪曲,危言耸听,以博得受众眼球,提高阅听和点击率。“标题党”不择手段“吸粉”的危害,不说也是十分明显的:蛊惑人心、混淆视听、造谣说谎,与媒体所应承担的严肃的社会责任背道而驰,更遑论媒体的公信力了。
我们回到前面。比如《省委大院的火灾》,笔者以为,作者恐怕是对自己所要叙述、歌颂的革命老人的先进事迹、优秀品格的感召力信心不足,对自己所要唱出的“正气歌”可以达到的效果估计不足,所以拟了个悬疑味十足的标题,借此吸引受众,从而使得标题和文章内容不甚相符,使得一篇感人、育人、砺人的文字,从标题上乍一看,像一则发生于街头巷尾的社会新闻。
其实,我们这些写文章或者是编发文章的人,对所采写的英雄人物、模范事迹、先进典型,首先自己的底气要足、信心要满,要浓墨重彩地歌颂他们,理直气壮地推出他们。真实的东西是一定会有旺盛的生命力的,歌颂人性的真、善、美的东西是会有读者的,是不需要用不三不四的标题去做“包装”和“推销”的。我们弘扬主旋律的新闻报道,既要有充满正能量的文字,也要有充满正能量的标题,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教育人、激励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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